本人于2022年1月25日购置比亚迪汉ev605km尊贵型新能源车,后经国家法规要求,比亚迪关闭千里眼外视功能。对于国家法规要求,消费者对于此事表示充分理解与支持。但是这不能作为比亚迪直接粗暴关闭该功能的直接条件,因为消费者为此功能在法规实施之前是买了单的(并未告知消费者且无任何整改措施实施方案,也没有进一步与消费者沟通可行的任何解决方案)。为了更生动体现逻辑举个例子如:张三在2025年10月1日买了某品牌手机,然后在2025年11月由于某条法规要求。该手机无法上网了,被后台强制关闭网关。该手机功能无法使用,消费者蒙受不白之冤。
本人在12315投诉三次,无任何实质性回复,依旧是机器人一样的回答。4S店推脱无法解决等待厂家回复,厂家依旧无法正面回答该问题的解决日期以及进度,选择踢皮球拖延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