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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P7 4S店保管不当致车辆受损,要求赔偿遭拒
小鹏汽车P7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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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4233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1-09 17:56:34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小鹏汽车锦江大道销售服务中心
购车时间2025-06-03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4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车辆前脸从未出过事故,送修期间该4s店将本人车辆停放在货车进出口处。该通道狭窄,且本人车辆未全部停入线内,进出口处转弯半径不足、存在视线盲区,车辆停放在该处存在安全隐患。该4s店无视以上情况,造成车辆被其第三方货车进入时发生事故。前脸保险杠、大灯受损需更换,此次事故维修费已由肇事司机承担。车辆送至4s店维修期间,该店有责任义务保全车辆安全。由于其监管不当造成车辆前端事故,直接影响车辆二手交易价值(约车辆价值的5%-10%),此部分损失应由该店铺全部承担。现协商赔偿4000元(车辆购买价值约21万),遭到店铺拒绝。

01-12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同步至相关业务处协助处理,感谢您的谅解,谢谢!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65
完成率为88%
回复率94%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85
发表最终结果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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