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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银河A7 PHEV厂家虚假宣传用车油耗,欺诈消费者
吉利银河银河A7 PHEV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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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吉利银河
投诉编号QT34366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4-11 19:32:51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石家庄吉利银河佶河裕华园区店
购车时间2025-08-19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1.7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先收集购车合同、发票等购车凭证,重点留存上市发布会视频、文字记录,确认其中“两升”承诺的具体表述及语境。同时,整理实际油耗记录,如加油发票、行车记录仪数据等,形成与承诺不符的对比证据。若已通过12315投诉,可跟进处理进度并要求书面答复。依据《消保法》,虚假宣传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建议用户进一步固定证据链,为后续协商或诉讼提供支撑。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于2025年8月19日全款购买吉利银河A7星舰版,购车款116800元。购车上市发布会上,吉利汽车研究院院长易新宇公开作出绝对承诺:银河A7在真实用车场景下,“在哪开都两升,谁来开都两升,怎么开都两升”。明确排除实验室数据,是对真实油耗的无条件保证,直接影响我购车决策。实际使用中,车辆馈电状态下百公里油耗稳定在4.9-6L,与承诺的2L级严重不符,也远超工信部3.75L/100km的备案数据。厂家高管公开发布绝对化、误导性宣传,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本人已通过12315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现正式向汽车投诉网投诉,要求吉利汽车:1. 严格履行承诺,按《消保法》第五十五条执行退一赔三,退还购车款117800元,赔偿三倍购车款353400元;2. 退还购置税、保险、上牌等全部购车相关费用;3. 赔偿本人维权产生的全部损失。要求厂家尽快联系本人协商解决,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到底。

车主相关投诉
04-13
最终结果
吉利银河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吉利银河数据统计:
投诉量247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31%
发表临时结果7
发表最终结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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