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本人于2024年在该门店购买上汽大众朗逸汽车,在店内办理汽车分期贷款。商家当时宣传并且贷款合同约定为两年免息方案,贷款本金46000元,免息方案意味着两年分期总还款金额等于贷款本金46000元,无利息。
近期本人核对车贷还款明细,查到分期全部还清实际还款总额为46228.58元,相比合同约定多出228.58元,实际还款金额与当初两年免息贷款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商家未如实执行两年免息贷款约定,多收取费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之前投诉过,根本就没有人退钱给我!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9-29 17:25
钱一直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