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理想汽车L6新车车机黑屏,造成行车存在安全隐患
理想汽车理想L6
09-02
1.4万0收藏
投诉人
女士
投诉品牌理想汽车
投诉编号QT34620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9-02 12:34:37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理想智造汽车销售服务(太原)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6-08-29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25.9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在安全前提下尝试通过行车记录仪或副驾手机录音录像,记录下黑屏过程及与门店沟通场景;其次,保存好购车合同、付款凭证及所有沟通记录(微信截图、短信等),特别是对方拒绝提供协议原件的证据;最后,仔细核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商家未交付协议原件、限制拍照已涉嫌违法,可据此要求对方提供完整书面协议并说明免责条款。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新车提车不到24小时,车机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出现黑屏,对行车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与门店沟通,拒绝换新车,只能换新车机和赠送积分。他们让我签署关怀协议书,赠送积分是为了关怀我,丝毫不提新车提车不到24小时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发黑屏故障。更不让消费者留存,更不让拍照,这种不公平的条件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知情权《消保法》第八条:商家拿出一份约束你权利的关怀协议,不让拍照、不给副本,我无法完整知晓全部条款、免责内容,严重侵害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保法》第十条: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必须交付不少于一份原件给消费者留存。只许签字,不给一份原件、不让留存,本身就不符合监管规定。“这份关怀协议属于双方的书面约定,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规定,签署之后我应当持有一份原件,我也有权拍照留存。商家提出签署关怀补偿协议,但明确告知我不允许拍照、不给我任何原件不许留存。经营者只让消费者签字,却不交付合同文本,剥夺我了解完整条款、留存证据的权利。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理想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48
完成率为23%
回复率24%
满意度为2%
发表临时结果0
发表最终结果67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