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9日,本人驾驶车辆沿国道G215(云南普洱景谷往宁洱方向)正常行驶,在距离宁洱县城约10公里处,发动机突然传出咔嚓异响。我立即靠边停车观察,发现车辆机油泄漏、发动机护板上面有金属碎块、拟似机油喷油嘴的配件脱落。故障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云南昆明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经沟通协调,4S安排拖车将故障车辆拖回拖回4S门店。
2026年9月1日4S店进行车辆进气口检查,进气口发现少量水迹。在未进一步拆解发动机的前提下,4S店及厂家主观判断本次车辆故障由进气口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坏,拒绝履行三包义务。车辆全程正常使用,无泡水、无涉深水行驶、无碰撞损伤,日常按要求进行保养。且故障当天行驶路面为国道,路面平整,亦无深水路面,水从而来。正常行驶过程都能从进气口进水,本人有理由质疑,本次车辆在质保期内突发故障损坏,是不是车辆发动机存在密封或设计缺陷及缸体内部零件质量问题导致。4S店及厂家仅凭车辆进气口水迹武断定性发动机损坏原因,拒绝履行三包,拒保理由牵强。
本人要求4S店及厂家履行三包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免费更换同款全新原装车辆,并承担本次车辆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