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网评小编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简称工商总局)网站获悉,工商总局在今日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公告称:自8月20日起,工商总局将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
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由于之前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和《垄断法》在某些条款存在矛盾,这导致对汽车反垄断的界定一直无法顺利进行。而工商总局此次公告的发布,将标志着国家对反垄断的界定有了一个政策性的解释。
其实从年初开始,由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牵头开展的对高档汽车反垄断调查便已经开始,之前根据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重要系数得以披露,最高达1273%的“零整比”暴利触目惊心。这种带有垄断嫌疑的售后暴利严重侵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
随着前几周奔驰、路虎、奥迪等豪华品牌纷纷宣布或调整养护成本、或下调车辆售价等行动来看,工商总局的这次反垄断调查成效已初见端倪。
不过从公告看来,小编也是有部分疑问,随着这次工商总局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发布,那么今后是不是只要是汽车销售公司,就可以无视目前的品牌壁垒,什么车都可以卖了?如彻底打破汽车行业里的垄断,那么厂家、大区和经销商之间,会不会保持之前的模式?如果大家有对问题有所回答,可以在汽车网评页面下方留言,让我们一起关注变革后的中国汽车消费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