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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领克10 EM-P 4S店未按期交车且拒赔补贴损失
领克领克10 EM-P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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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4114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11-17 17:45:37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宁夏神川领克中心
购车时间2025-10-07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于2025年10月7日在宁夏神川领克中心定购领克10EMP240四驱版本汽车,支付定金1万元并签订购车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车辆交付周期为5至7周”。截至2025年11月17日,该4S店销售经理已明确告知无法按合同约定交车,同时,因交车延误,导致本人原本可享受的宁夏地区汽车消费补贴(简称“省补”)已停止发放,直接造成本人经济损失15000元。多次与4S店协商赔偿及交车事宜,均未达成一致。

投诉诉求,核心诉求:要求宁夏神川领克中心于2025年11月23日前交付领克10EMP240四驱版本车辆,并赔偿因交车延误导致的省补损失15000元;备选诉求:若无法按期交付车辆,要求解除购车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万元),同时赔偿省补损失15000元。

11-19
临时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涉及【领克汽车-4S店延迟交车】的集体
涉及品牌:
领克
说明:
订车后4S店不按期交车,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者,要求退定金。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475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31%
发表临时结果470
发表最终结果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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