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法第24条第一款,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可按要求三包法退换车。
车主补充内容
2025-12-29 22:03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三包义务
| 投诉人 | 杨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奇瑞 |
| 投诉编号 | QT34212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12-29 18:48:50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甘肃金昌市昶瑞源 |
| 里程数(KM) | 14000 |
| 购车时间 | 2024-02-22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8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我在2024年2月22月购买奇瑞瑞虎7,在2024年10月仪表出现刹车灯全亮、无刹车无助力故障。经4S店检测为右后轮传感器故障,在2024年12月换了传感器。一个月后故障又出现,经4S店检测还是右后轮传感器故障,传感器已更换过。4s店与厂家技术部沟通后说是esc总成问题,在2025年2月换了esc总成。在2025年12月又出现这个故障,经检测还是右后轮传感器问题。4S和厂家都表示无法确定哪个配件坏,只能一个个换试。刹车助力属严重安全问题已达到退换车条件,与4S店厂家多次协商。厂家退车,但车辆折损不按三包计算就给了二手车价格46000元。我购车8万元整,车辆不到2年行驶15000公里。
三包法第24条第一款,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可按要求三包法退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