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6年4月25日,在连云港泽吉汽车4S店支付购车订金,准备购买新车。付款前,销售无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刻意隐瞒车辆出厂日期等核心信息,没有主动告知任何车辆任何信息及库存情况,并且让我们26日来店验车。2026年4月26日到店验车,发现车辆是大部分刻有日期的部分是2025年12月生产,还有部分日期甚至是2025年9月,车上相关标识易脱落,只剩胶印。面对此种状况,我明确拒绝接收这台长期库存车,要求全额退还订金。但门店店长拒绝退款,不认可甚至说自己不知道国产/合资车出厂超3个月,是全汽车行业公认的库存车标准,声称自己没有任何问题、强词夺理,偷换概念,拒不退还订金。在我们要求查看合同的时候,4S店销售抢走合同并说你们都不要这辆车了,合同就无效了。后面我们再次要求查看合同时,4S店拒绝给我们查看合同的合理要求。几个小时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4S店拿出合同,但合同上面信息已被篡改,与前一天签的合同有出入,4S店此种行为违反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基础上签定合同的规定。且我们在支付定金后,店家不会主动给支付凭证,在我们索要支付凭证时,她只拿一个收据该我们说我们可以拍照,拍完照他们要拿走代为保管。此种行为是否妥当,值得商榷。
综上所的,商家这种刻意隐瞒车辆关键出厂信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行为,属于违规经营。我的诉求:1、要求该4S店全额无条件退还购车订金22800元;2、相关部门介入查处该店种种销售经营行为是否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