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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P7充电桩超时占位费不合理扣除
小鹏汽车P7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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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3678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5-01 10:00:08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杨武服务区
购车时间2023-05-01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0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1日凌晨3:19,在玉元高速扬武服务区(昆明方向)小鹏充电桩(昆明方向)使用充电服务。3:43充电完成后,因长途驾驶疲劳在车内休息时不慎睡着,直至6:10醒来后立即驶离,全程滞留约2.5小时。随后被系统自动扣除100元“原始占位费”。

详情:1、充电过程中,充电桩仅通过手机APP、短信推送充电完成通知(非强提醒功能,夜间休息时未察觉),未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二次提醒挪车,也未在充电区域显著位置公示“超时占位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计时规则及免责情形。2、本人非故意占用充电资源,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挪车,未对后续车辆充电造成实质性阻碍(凌晨时段服务区充电需求较低)。 但企业直接扣除100元占位费(按照超时1分钟1元),远超充电费用本身(本次充电费用52. 74元),收费比例明显不合理。3、服务设计存在缺陷,未考充电桩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企业应预见到用户可能因疲劳休息、临时处理事务等合理原因短暂滞留。但现有系统缺乏人性化机制(如首次超时免费提醒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等),且未提供人工沟通渠道(如超时前可联系用户协商),服务设计未兼顾消费者权益与公共资源效率。

2025-05-06 10:21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关于占位费的收取,主要是了解到很多车主都受到充电结束占位导致场站排队等问题的困扰,甚至引发争吵,为了提高场地利用率,保证车主的充电体验而设置的。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联系在线客服反馈,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55
完成率为88%
回复率95%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85
发表最终结果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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