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10月17日在乐山市比亚迪嘉弘迪4s店全款购买了一台汉EV,在买车过程中销售及经理未告知我该车是库存时间7个月的车,也未安排我验车,并告知我车没有任何问题。是在第二天我询问后告知的,遂我拒绝提车。我联系了销售及经理要求更换和退款,被告知合同签了只能按照合同执行。
比亚迪汉 EV经销商出售库存车,欺骗消费者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 投诉品牌 | 比亚迪 |
| 投诉编号 | QT34052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10-21 22:36:25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嘉弘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里程数(KM) | 0 |
| 购车时间 | 2025-10-17 |
| 车保状态 | 首保 |
| 涉诉金额 | 15.98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10-22
临时结果
比亚迪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比亚迪数据统计:
投诉量8623宗
完成率为67%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51%
发表临时结果5943次
发表最终结果80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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