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江铃福特福特烈马发动机机油异常消耗严重,4S店不予质保
江铃福特福特烈马
08-22
1.5万0收藏
投诉人
赵先生
投诉品牌福特
投诉编号QT345966(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8-22 16:41:07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长安福特成都万星店
里程数(KM)42331
购车时间2024-06-11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9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重点整理以下证据和依据: 1. **证据方面**:将录音内容逐字整理为书面文本,注明时间、对话人及关键语句(如“必须购买套餐才更换发动机”),同时保存好保养套餐推销记录、商家书面或聊天回复。 2. **规定依据**:直接引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维护保养的产品,并强调发动机质量问题属于三包责任范围,不得附加消费条件。 3. **行动建议**:向商家正式发出书面函告,附上证据和法条,要求其限期书面答复并履行质保义务,否则将视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上次投诉标题: 江铃福特-福特烈马发动机机油异常消耗严重

本人车辆为2024款福特烈马大沼泽2.3T,车辆尚在三包及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出现发动机机油异常消耗,约2000公里机油尺已经看不到机油。热车急加速排气管冒青烟,拆检火花塞明显有机油积碳,无外部漏油,属于发动机内部质量故障。

上次投诉最终结果
江铃福特回复: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反馈,客户问题正在协商处理中,企业售后将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被投诉方成都万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处理本人车辆发动机质保理赔过程中,将购买保养套餐作为更换全新原厂发动机的前置条件。告知本人必须花钱购买店内保养套餐,才同意执行质保更换发动机,不购买保养套餐则不予提供该质保方案。该行为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于在质量三包义务之外附加不合理消费条件、强制搭售消费项目。

发动机更换属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对应的免费质保义务,消费者无义务另行购买保养服务。本人已留存相关沟通录音作为证据,请监管部门核查该违规行为,制止商家捆绑消费的做法,督促商家依法无条件履行三包包修义务。

08-24
最终结果
江铃福特回复: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反馈,客户问题正在协商处理中,企业售后将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车主相关投诉
江铃福特数据统计:
投诉量227宗
完成率为93%
回复率86%
满意度为56%
发表临时结果232次
发表最终结果5867次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