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购车时销售当作销售卖点送赠的权益为积分,积分可以在小鹏商城及线下店当钱使用,视作车主的私人财产。25年年底小鹏未经同意私自扣除了我的积分价值约1800,商家以APP内推送通知提醒为由,说进行了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经消费者同意,没有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商家已侵占了消费者权益。这伤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及财产权,请予以赔偿。
小鹏汽车P5商家擅自扣除车主积分,侵害财产权要求赔偿
| 投诉人 | 车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小鹏汽车 |
| 投诉编号 | QT34277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6-02-03 22:48:36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广州小鹏汽车总部 |
| 购车时间 | 2024-06-04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0.18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60宗
完成率为89%
回复率94%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85次
发表最终结果3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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