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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5系官方不兑现承诺,19次索要录音遭拒
华晨宝马宝马5系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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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宝马
投诉编号QT34331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3-20 13:36:49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宝马中国
购车时间2022-01-02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0.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先整理好与宝马沟通的所有记录,包括每次致电的时间、客服人员工号、沟通内容等,形成详细的时间线文档。针对19次索要录音被拒,可再次致电宝马客服,明确告知已留存每次索要录音的证据,要求其必须提供5月26日通话录音,同时开启手机录音功能,记录此次沟通。若仍被拒,可依据掌握的证据,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宝马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关于宝马中国拒不履行承诺、恶意隐瞒证据的严正投诉。本人于2023年在南京宝宁宝马4S店购买保养套餐。2025年4月该店倒闭后,本人多次致电宝马400客服,客服明确承诺:将保养服务转至其他4S店,维修返点款项两周内支付。5月26日本人再次确认时,客服仍承认该承诺。次日,宝马竟公然毁约,拒不履行。此后,本人为取证维权,累计19次致电要求提供5月26日通话录音,宝马百般推诿。最近一次沟通中,本人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及《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要求依法提供录音,客服竟以“无规定,提供不了”蛮横拒绝,公然藐视法律。

宝马中国严重违法事实:1. 出尔反尔:承诺次日即毁约,视契约如儿戏;2. 掩盖证据:19次拒绝提供录音,阻挠维权;3. 藐视法律:明知法定义务,仍以“无规定”搪塞,态度极其恶劣。上述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六条(履约义务)、第二十条(真实宣传)、第五十五条(欺诈赔偿)及《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严正诉求:1. 48小时内提供5月26日完整通话录音;2. 立即履行转店服务及返点支付承诺;3. 依法“退一赔三”,赔偿全部损失;4. 恳请监管部门对宝马中国行政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央视法制频道刚于2026年2月20日专题报道4S店闭店维权乱象,宝马竟顶风作案,从承诺到毁约仅隔一日,19次沟通毫无诚意,其商业道德沦丧令人发指。恳请严惩此类失信行为,还消费者公道!

03-22
最终结果
华晨宝马回复: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华晨宝马数据统计:
投诉量1770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60%
发表临时结果453
发表最终结果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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