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极狐阿尔法T5车辆散热器非正常损坏,要求履行三包责任的维权公函。致:极狐汽车厂家售后服务部 / 济南极狐中心4S店,投诉人:高**,联系电话:1386411****,车辆识别代号(VIN):LNBMC1TK4RZ09****。购车日期:2024年12月14日,购车门店:济南极狐中心4S店。
事由:本人于2024年12月14日在贵方处购买极狐阿尔法T5一辆,车辆使用至今(一年零四个月)。本人始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未发生过任何交通事故。2026年4月28日,本人在正常清洗车辆时发现汽车前端下部有绿色液体流出。经贵方4S店检查,告知系“车辆前端下部散热器被路面正常飞溅的小石子击中,导致部件物理损坏和冷却液泄漏”,并以此认定为“外力导致”,拒绝履行三包赔付义务。针对贵方的拒赔理由及处理态度,本人表示强烈不认可,现正式提出严正交涉与维权诉求。事实与理由:一、 车辆散热器防护强度存在设计缺陷,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在常规道路行驶中遭遇路面砂石飞溅属于完全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场景。本人车辆在正常行驶且无事故的情况下,散热器被常规路面飞溅的小石子轻易击穿,充分说明该车型在前端零部件的防护设计或材料强度上存在明显缺陷,无法承受日常驾驶中的常规环境风险。这属于产品本身的质量与耐用性问题,而非消费者使用不当。二、 经营者以“外力导致”为由拒赔缺乏法律依据,且未尽到举证责任。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经营者主张产品故障由外力或非质量原因造成的,应当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贵方仅凭外观判断即认定为“外力导致”并单方面免除自身三包责任。既未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报告,也无法证明本人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无法证明故障系人为不当使用造成的情况下,贵方理应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免费为本人进行维修。三、 维权诉求: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望贵方在收到本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要求出具详细技术分析报告:厂家必须出具本次散热器损坏的详细原因分析书面报告,明确告知判定依据,并针对该车型散热器防护薄弱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技术改进方案。履行三包义务免费维修: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本次故障发生在三包有效期内,且系产品防护缺陷导致。厂家应承担质量责任,立即为本人免费维修并更换损坏的散热器及相关部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提供后续质量保障承诺:在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该车型散热器防护缺陷的前提下,若车辆后期在相同位置再次出现同类损坏,厂家必须无条件继续履行免费维修义务,并延长相关部件的质保期限。若贵方继续推诿塞责、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本人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12315平台提起行政投诉;向各大汽车质量投诉平台曝光此次维权经历;联合媒体及法律机构,追究贵方因产品质量缺陷及售后推诿给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望贵方珍惜品牌声誉,正视产品问题,尽快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