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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迈腾蓄电池报废致整车断电无法启动,4S店拒绝免费更换配件
一汽-大众迈腾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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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女士
投诉品牌大众
投诉编号QT34502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6-29 00:42:5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新疆国奥宝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18300
购车时间2025-03-29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3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用户先收集好购车合同、三包凭证、电瓶报废相关检测报告及4S店拒绝免费更换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依据规定,在包修期内,易损耗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问题,商家应免费修理。用户无人为损耗行为,电瓶15个月报废或属质量缺陷,商家以易损件期限规避责任不合法。可凭证据再次与4S店及厂商沟通,明确指出其应担责,要求免费更换电瓶并消除对整车质量的担忧。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于2025年3月29日购买一汽大众2025款迈腾330TSI家用轿车,整车3年/6万公里包修期内。2026年6月24日车辆原厂蓄电池完全报废,整车断电无法启动。在4S店开展全面检测,整车电路无漏电故障。本人无电路改装、无熄火长时间耗电、无长期停放亏电等人为损耗行为,本人认为电瓶损坏完全属于原厂零部件出厂质量缺陷。但门店仅以蓄电池12个月易损件质保为由,拒绝免费更换配件。

原厂电瓶仅使用15个月就失效,足以证明该车出厂品控存在严重隐患,致使我对全车线路、电控系统、整车零部件整体质量产生强烈担忧,无法安心正常用车。商家简单以易损件期限规避质量责任,无故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2.《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3.《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产品应当不存在不合理质量缺陷。案涉电瓶远低于行业正常使用周期,个人认为属于不合格配件;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内容无效。注意:新车使用仅一年3个月即出现电瓶部件严重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本人对一汽大众所有车辆安全性与可靠性的信任。恳请监管部门依法调解,督促厂商履行法定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6-29
临时结果
一汽大众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客户关怀热线4008-171-888咨询。
06-30
最终结果
一汽大众回复:感谢客户对一汽-大众的信任,针对客户反馈的问题一汽-大众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了解车辆问题。目前客户反馈的问题正在跟进处理中,后续我们也将持续跟进。
一汽-大众数据统计:
投诉量10172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67%
发表临时结果317
发表最终结果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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