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4月1日在领跑汽车成都双流九江羽泉中心店购买领跑C 01车型,出现了被侵权的问题。当时4S店只给了我一家建设银行的贷款方案,并且没有告知我此贷款方案可能会不通过,也没有给我预设不通过之后其他银行的贷款方案。此行为误导我认为建设银行的贷款方案可以通过,所以我向4S店个人对个人转账的5000块钱作为了订车的定金。在4月2日的中午,4S店告知我建行的贷款方案不通过做其他家的贷款方案的话,会使我的购车预算成本增加3至6000元。所以我与4S店协商,如果不能按照原来建行的贷款方案购车的话,那我就选择退车不要,请4S店给我退定金。在退定金的沟通过程当中,4S店给予我的退定金方案是全额退还定金。但是需要本人配合4S店做一次申请银行贷款被拒的这个流程,才可以给本人退定金。
本人认为此行为和流程会影响到我个人未来的信用问题,所以拒绝配合4S店走这个流程。我的诉求就是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不接受任何可能会影响到本人个人信用的形式和流程。并且在4月2日下午我与4S店沟通的过程当中,我发现了门店存在很多不合理以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且存在态度恶劣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