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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快电APP充电桩占位费规则不透明,要求退款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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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编号QT33667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时间2025-04-24 19:32:0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充电桩
购车时间2025-04-18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0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对象:快电APP(浙江安吉嘉裕大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小鹏汽车。投诉标题:快电平台合作的小鹏充电桩未提示占位费规则,首次占位扣费100元要求退还。

投诉内容:本人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快电APP使用小鹏充电桩(具体地址:上海1788广场),充电13分钟(电费+服务费26元),充电中途因系统问题提前结束,但未收到任何充电结束通知或挪车提醒。事后发现被扣除100元占位费,现投诉以下问题:1. 收费规则未显著提示,充电前快电APP及充电桩现场未通过弹窗、大字体等方式明示占位费规则(1元/分钟,100元封顶),仅在用户协议或角落小字中提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未显著提示的格式条款无效,本人不应承担该费用。2. 未履行提醒义务,充电结束后既无APP推送通知,也无短信/电话提醒挪车,导致被动占位。小鹏官方宣称会通过信息、电话提醒车主,但本人未收到任何提示。3. 首次占位未适用宽容政策,其他品牌(如特斯拉)对首次占位用户有费用减免政策,而小鹏作为自营充电桩方,未对初次违规用户提供容错机制,直接扣费100元,显失公平。4. 收费标准明显高于行业水平,多数充电桩占位费为5-10元/小时,而小鹏按1元/分钟收费(折合60元/小时),远超合理范围,涉嫌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诉求:1. 退还100元占位费;2. 整改收费提示方式(如充电前弹窗确认、结束后推送提醒);3. 公示占位费制定依据及成本核算。

04-25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关于占位费的收取,主要是了解到很多车主都受到充电结束占位导致场站排队等问题的困扰,甚至引发争吵,为了提高场地利用率,保证车主的充电体验而设置的。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联系在线客服反馈,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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