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7月交定金,2024年10月4日交车比亚迪秦L DM-i 80km版本汽车。购车时比亚迪官方及4S店未告知即将推出同款车型的“智驾款”,且未提及该车型即将停产在售并将大幅降价。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官方发布“智驾款”车型,配置升级且价格不变。2025年3月29日,比亚迪宣布本人所购车型降价1万元。具体事实与理由:1.未履行告知义务,比亚迪官方及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智驾款”即将发布,且未提及领先型即将停产在售,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停产的车型。2.经济损失:由于“智驾款”加量不加价,导致本人购买的版本在5个月内大幅贬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车价20%。另外,比亚迪宣传的油耗百公里2.9L,本人使用以来基本未达到该水平,比亚迪虚假宣传。3.消费者权益受损:比亚迪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1.要求比亚迪官方或4S店对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如差价补偿10000左右、升级服务或其他合理方案)。2.要求比亚迪官方对此类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未来销售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请求依法调查并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有,本人购买汽车车款为99800元,一分没差交给4S店了。为何发票开96800元,导致我买保险、车损按照发票价格96800元上险。对本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失,要求4S店给出合理解释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