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我于2023年11月14日在沈阳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本田英仕派轿车。在驾驶过程中,该车前舱变速箱出现异响,而我试驾同品牌其他车辆时并未出现此类异响。由此可见,该异响不属于正常声音。此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安全及身心健康,目前已造成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危害后果。
2025年11月7日,我将此车送至该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经过实地测试,确认变速箱确实存在异响(有该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录音为证)。随后,4S店申请了索赔,但最后生产厂家称钢带音异响属于正常声音(然而,其他同品牌车辆并未出现此类正常声音),并告知4S店,该车变速箱异响不予三包处理。2025年12月3日厂家客服及4S店回复,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没有更换变速箱,没有按三包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并赔偿损失。同时,车辆仍在合理使用周期内,符合汽车三包相关规定。
具体诉求:1.要求厂家按4S店确认的方案,免费完成车辆全面检修维修(更换变速箱),并对维修部位提供相应质保承诺。2.要求赔偿因车辆维修产生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贬值损失(维修导致车辆价值)及维修期间的交通代步费用。3.要求厂家就车辆车辆变速箱质量缺陷作出书面说明,并保障后续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