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1月5号在深圳捷途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车辆,签订合同约定15天内交车,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始终没有交车。截止今日与被告沟通表示无车可交,表示只能退定金,且销售答应双倍退定金。欺骗我以退双倍定金为由,提供银行卡以及身份信息进行退款。结果实际只退我本金1000元,双倍赔偿1000元始终没有到账。联系销售,始终无人回复,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复。
我原告认为被告违背诚信原则,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拒绝履行该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及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双倍返还原告定金。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投诉,请求投诉网支持我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