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我们全家一起前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金铂零跑门店下定。下定前我们明确告知了该门店店员我们的想赶在补贴前拿到绿本,如果一个月内无法提车我们就不买了的情况下,该门店李姓销售多次承诺一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车辆交付。在得到该门店销售再三保证后,我们按照该门店销售的指示操作于2024年11月18日17:59:24在零跑APP上支付定金5000元。离开门店后我们又在微信上联系了该店销售,该店销售又再次承诺车辆会在一个月内完成交付。期间我们多次询问销售车辆能否在一个月内完成交付并表明如果到不了就不要了,但该销售均以“可以”“放心”回复。
2024年12月20日,该车辆仍显示生产中,无法交付。我们跟销售沟通当初承诺一个月内能完成车辆交付事宜,该门店销售竟然发表不当言论来搪塞自己未按照约定交付时间交付车辆的问题。沟通无果,我们无奈拨打400电话进行投诉,400称会联系该门店处理该问题。2024年12月30日,该门店自称刘姓店长电话联系我,在我方表明由未按照约定一个月内交付车辆。现我们要求解除购车协议并退还购车款的情况下,该门店刘姓店长态度变得十分恶劣,挂断电话拒绝沟通解决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