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购买别克君威GS,2024年初车辆因厂家召回更换配件后。每当车速超过80码,整车便剧烈抖动。24年5-6月多次驱车前往4S店,先说是火花塞问题,换火花塞。之后又是动平衡检查,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直至8月,车辆在4S店停留5天检查后,告知我是轮毂问题。但4S店以轮毂上存在伤痕(3厘米)为由,拒绝提供质保服务,要求我自费承担高昂的更换费用。按质保条款,质保期内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都应得到免费维修或更换。轮毂作为车辆的外立面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轻微磕碰或伤痕。且作为重要的承重零件,有一定的强度标准,3厘米的磕碰就能引起轮毂失圆,这不是质量问题吗。
从车辆落地至今,所有的保养与检查都是4S进行的。现在当问题摆在眼前时,4S店说是按别克公司的要求进行的不予质保。而拨打别克400电话后,说是与4s沟通,就没有声音了,质保条款是企业单方面认定的霸王条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