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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星愿4S店拖延交付致购车置换补贴损失,要求赔偿
吉利汽车星愿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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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吉利
投诉编号QT33915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08-13 09:14: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吉利银河用户体验中心——昭通国润
购车时间2025-08-05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0.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针对您的投诉,建议首先整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购车合同原件、与销售人员及经理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车辆到店的信息记录等。然后,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向4S店正式提出书面交涉,明确指出其拖延交车的违约行为,以及由此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4S店立即履行合同交付车辆,并对您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同时,可提醒4S店,如其坚持合同无效说法,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投诉对象:吉利银河-昭通国润4s店,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桥通****号,联系电话:0870-222****。

投诉事由:1. 提车时间一拖再拖,2025年8月5日,我与该4S店签订购车合同,明确约定于2025年8月6日提车。然而,销售孙*喊我不要在8月6日来提车,声称云南省消费券要到2025年8月8日才能领取,让我8月8日再去提车。8月8日,我要求提车我又被销售孙*告知消费券问题仍未解决,需等到8月10日提车。8月10日,我再次要求提车,依旧以消费券原由被要求等待,且未给出明确提车时间。8月12日,我到店申请提车,却遭到4S店拒绝提车,并且销售和经理蛮横宣称合同无效。2. 车辆已到店却无故拖延交付,我所定购的车辆已于2025年8月7日运抵该4S店,明明具备交付条件,可对方却以消费券发放时间等荒谬理由,肆意拖延。3、由于该4s店的一再拖延让我本来能领取云南省购车补贴15000元,现在只能领取10000元,导致我损失5000元。

我的诉求:1. 要求4S店立即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车辆。2. 对4S店因拖延提车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云南省购车补贴的变化费用、交通费用、等车误工费用等)进行合理赔偿。3. 对4S店声称合同无效的不当行为,给予合理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4、事实依据购车合同原件、与销售孙*及经理沟通的通话记录、微信记录。8月7日车辆均已到店的信息,可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5、做为一个底层消费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恳请领导帮忙处理,督促4S店依法履行合同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感谢领导。

车主补充内容
2025-08-13 11:32
申请吉利银河用户体验中心昭通国润,赔偿我因为多次拖延交车时间,导致云南省购车置换补贴减少5000元,赔偿我定车时交给该公司的2100元定金的三倍赔偿金。
10-14
最终结果
吉利汽车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吉利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6475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6%
发表临时结果611
发表最终结果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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