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行驶中突发“变速箱紧急运行模式”,无1、3、5、7挡位,伴随发动机故障黄灯长亮。同时,动力受限且卡顿严重。高速行驶时突然降挡降速非常危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大量同款车型(搭载DQ380/DQ381/DQ500七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的车型)车主,在相似里程(10-15万公里)和正常使用条件下,均出现完全相同的故障现象,如突发紧急运行模式、倒挡失效、奇数或偶数挡缺失等。此类问题集中爆发且故障点高度一致(均为TCU/阀体损坏),已构成典型的产品质量通病,但厂家却未进行召回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法”)第十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严重故障,生产者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与依据,我郑重提出以下诉求:1.由上汽斯柯达厂家承担本次故障的全部责任,检测申报后立即为我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型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TCU)及原厂变速箱油,并免除因此产生的全部工时费、拆装费及其他必要配件费用。2.不得以“已过质保期”人为因素等理由推诿责任,该故障属于系统性通病,不应由消费者买单。现已检查,售后工作人员表示需等待厂家回复维修方案,但称需要自费2500-2600元。然而,网上一汽大众、上汽大众针对此类问题均全部免费索赔,明显厂家存在区别对待,未统一标准化处理,也未进行召回。希望平台能够督促厂家召回处理,正视消费者安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