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16年7月购买上汽大众凌渡2015款280TSI DSG豪华版轿车,车架号:LSVCD6BM5GN07****。车辆全程按时正规保养,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改装,截至故障发生仅行驶6万余公里。2026年3月1日,该车在高速公路以120km/h正常行驶途中,突发变速箱失速、动力中断。正值春运返程高峰,险些引发连环追尾,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经4S店检测确认,故障为变速箱机电单元损坏,且排除人为操作、外力损伤等因素,确系零部件自身质量问题。故障发生后,本人多次向上汽大众官方反馈维权。但厂家及售后人员存在严重推诿、敷衍、威胁情形:1. 拒不承认DQ200变速箱机电单元为全国批量性、媒体及315多次曝光的设计缺陷;强行以“车龄近10年、已过保”为由,将核心安全部件故障歪曲为“正常老化”,无视6万公里低里程、合规使用的客观事实;2. 仅同意承担30%维修费用,后勉强提至35%。本人提出合理分担方案遭直接拒绝,协商毫无诚意;3. 厂家吴姓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1-6955****)在沟通中态度恶劣、言语傲慢,将正常维权污蔑为“抱怨”,宣称“再投诉也无用”,并以收回现有承担方案相要挟,严重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4. 以“过保”为借口逃避法定产品质量责任,漠视高速失速的重大安全风险。
本人认为:1. 汽车变速箱为核心安全部件,设计使用寿命应远高于10年/6万公里,低里程、无过错前提下发生故障,不属于正常损耗,而属产品缺陷;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对缺陷产品的法定责任不受保修期限制,上汽大众以过保为由拒绝担责于法无据;3. 该款DQ200变速箱故障为全国普遍通病,厂家明知缺陷却长期隐瞒、拒不统一召回整改,已严重侵害不特定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投诉请求:1. 上汽大众全额承担本次变速箱维修、更换费用,立即安排正规4S店完成维修,彻底消除行车安全隐患;2. 上汽大众就吴姓工作人员恶劣服务态度、威胁式沟通行为,向本人作出正式书面道歉,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反馈结果;3. 督促上汽大众正视DQ200变速箱批量设计缺陷,对同款同批次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及公开说明,切实履行生产者安全保障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