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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子

作品:244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生态环境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1年4月27日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机动车排放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放召回,是指机动车生产者采取措施消除机动车排放危害的活动。本规定所称排放危害,是指因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情形。第四条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商,视为本规定所称的机动车生产者。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各自的下一级行政机关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排放召回的技术工作。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和监督管理平台,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会商。第七条生态环境部负责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将可能与排放危害相关的信息逐级上报至生态环境部。第八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记录并保存机动车设计、制造、排放检验检测等信息以及机动车初次销售的机动车所有人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第九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及时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报告下列信息:(一)排放零部件的名称和质保期信息;(二)排放零部件的异常故障维修信息和故障原因分析报告;(三)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维修与远程升级等技术服务通报、公告等信息;(四)机动车在用符合性检验信息;(五)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诉讼、仲裁等信息;(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的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七)需要报告的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其他信息。前款规定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告。第十条从事机动车销售、租赁、维修活动的经营者(以下统称机动车经营者)应当记录并保存机动车型号、规格、车辆识别代号、数量以及具体的销售、租赁、维修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十一条机动车经营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并通知机动车生产者。第十二条机动车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第十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车辆测试等途径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分析。机动车生产者收到调查分析通知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一)机动车生产者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调查分析,或者调查分析结果不足以证明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二)机动车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三)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第十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进行现场调查;(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情况;(四)委托技术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应当配合调查。第十六条经调查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书面通知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第十七条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生产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采用论证、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等方式进行认定。第十八条机动车生产者既不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认定确认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书面责令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第十九条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或者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进口、销售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第二十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自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或者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召回计划。机动车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确需修改召回计划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修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并说明修改理由。第二十一条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召回的机动车范围、存在的排放危害以及应急措施;(二)具体的召回措施;(三)召回的负责机构、联系方式、进度安排等;(四)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对召回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召回措施的有效性负责。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将召回计划及时通知机动车经营者,并自提交召回计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自提交召回计划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并提供咨询服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向社会公示机动车生产者的召回计划。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经营者收到召回计划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配合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机动车未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在排放检验检测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排放危害,并承担机动车消除排放危害的费用。未消除排放危害的机动车,不得再次销售或者交付使用。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召回实施之日起每3个月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另有要求的,依照其要求。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完成召回计划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提交召回总结报告。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生产者应当保存机动车排放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第二十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排放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发现召回范围不准确、召回措施无法有效消除排放危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通知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第二十九条从事机动车排放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将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和排放零部件生产者提供的资料或者专用设备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获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未保存相关信息或者记录的;(二)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不配合调查的;(三)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计划或者未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的;(四)机动车生产者未按照要求将召回计划通知机动车经营者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未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的;(五)机动车经营者收到召回计划后未停止销售、租赁存在排放危害的机动车的;(六)机动车生产者未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或者召回总结报告的。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生产者依照本规定实施机动车排放召回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召回,以及机动车存在除排放危害外其他不合理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形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2021-08-0615万1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解读一、国内外排放召回的背景和实施情况介绍(一)国际排放召回情况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是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20世纪70年代,美国最早建立并开始实施环境保护召回,随后,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陆续展开。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指令)建立了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例如美国《清洁大气法案》、《欧盟机动车排放指令》(70/220/EEC及88/77/EEC)、日本《环境基本法》和《大气污染防止法》等。美国《大气清洁法》规定,如果主管部门发现一定数量的某一等级或类型的机动车产品,在正常保养和使用的情况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不符合该法案相关的排放标准,主管部门将通知制造商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计划,相关费用由制造商承担。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在美国刚刚确立,且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因排放不合规而召回的车辆占年度生产车辆的30%-40%,且多为主管部门强制召回。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排放控制技术的进步和排放标准的加严,上述比例下降至5%-10%。之后,随着机动车排放检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新车及在用车测试、PEMS测试、I/M制度以及遥感测试等技术为开展高排放车辆的筛查和敦促排放召回的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也推动了由政府强制召回向受调查影响召回和主动召回的转变。1991年到2009年期间,美国共实施机动车排放召回599次,其中,制造商主动召回和受调查影响召回占全部排放召回的99.67%。可以说,欧美环境保护召回制度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并仍在发酵的大众汽车“柴油门”事件,就是该制度最具代表性的实践之一。(二)国内排放召回情况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既是上位法的要求,同时也有现实需要的考虑。从法律依据上来讲,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我国已于2015年10月22日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条例》规定的召回为汽车产品安全召回。虽然排放召回与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的基本程序一致,但召回管理涉及的主管部门、适用范围、召回条件、排放信息收集途径、调查与认定规范、召回监督管理、排放相关零部件信息报告义务等内容均不相同。从现实生活来看,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规定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我国移动源(主要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型城市,移动源已经成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来源。而且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召回能够有效消除已售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的排放问题。自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共实施排放召回6次,涉及车辆5164辆。涉及品牌包括大众、奔驰、斯巴鲁、宝马和飞碟等,涉及部件包括催化转化器、燃油加注管软管、排气歧管和OBD诊断软件等。(三)典型案例1.第一个受主管部门影响实施的排放召回。2017年1月26日,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2号风险警示通告,召回部分进口途威、迈腾系列汽车1950辆。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安装了特定的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会导致部分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数值在实验室检测时与实际道路行驶时存在差异。2.第一个企业主动实施的排放召回。2019年7月31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GLESUV和GLSSUV汽车,共计308辆。召回范围内车辆存在尾气催化转化器混装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可能导致车载诊断系统报警。3.第一个同时涉及排放召回与安全召回的案例。2019年10月15日,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森林人、力狮、傲虎系列汽车,共计667辆。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变更了发动机排气歧管衬垫式样,以及图纸上对把排气歧管安装至气缸盖上的螺母的紧固扭力指示不合理,造成排气歧管紧固螺母扭力低于规定值。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震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发动机排气歧管松动,造成未经净化的尾气泄漏,不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泄漏的尾气可能损坏排气歧管附近的发动机支架、线束等部件,存在安全隐患。4.第一个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召回。2020年8月28日,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奥驰系列载货汽车,共计458辆。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配装的柴油发动机存在OBD系统标定问题,导致车辆存在超标排放的风险。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内容解读(一)《规定》适用范围《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保护召回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挂车等。根据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二十多年来,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设计、定型、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环境监管,保证机动车能够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燃煤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近年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问题才逐步凸显,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才初步建立。但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量大面广,管理体系与机动车差异较大,目前尚不具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环境保护召回的条件。因此,《规定》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机动车排放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保护召回及其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这与国外状况基本一致。虽然美国《清洁大气法案》规定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但从具体实施情况看,美国每年因排放风险召回汽车100-300万辆,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案例偶有发生。(二)管理部门与职责分工同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不同,机动车排放召回由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共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各自的下一级行政机关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环境排放召回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排放召回的技术工作。在信息收集、缺陷调查与认定、责令召回、召回实施监督等召回管理各环节,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同时又有不同分工。生态环境部负责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与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信息共享;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接受生产者召回计划的报告、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会同生态环境部开展信息和技术会商、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情况的监督以及效果评估、责令召回等工作。(三)与现有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的关系1.机动车排放召回具有特殊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召回均为产品安全召回。机动车排放召回与汽车产品安全召回涉及的管理部门、适用范围、召回条件、排放信息收集途径、调查与认定规范、召回监督管理、排放相关零部件信息报告义务等内容均不相同。2.召回管理基本程序、企业责任以及时限要求与现有汽车产品安全召回基本保持一致。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从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实施到召回监督与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管理程序基本一致。机动车生产者信息追溯管理、风险信息报告、主动调查分析与配合、停止生产经营、召回计划报告与发布、召回总结等义务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生产者义务基本一致,仅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的特点,规定了生产者需报告排放风险相关信息。《规定》中关于生产者或经营者排放召回的相关时限要求也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一致,保证整体召回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四)信息收集途径与汽车产品安全召回不同,消费者报告不再是采集机动车排放危害信息的主要渠道。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信息收集渠道:1.主管部门信息收集和共享。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并将可能与排放危害相关的信息逐级上报至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立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和监督管理平台,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生产者信息报告。机动车生产者及时通过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系统报告下列信息:(一)排放零部件的名称和质保期信息;(二)排放零部件的异常故障维修信息和故障原因分析报告;(三)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维修与远程升级等技术服务通报、公告等信息;(四)机动车在用符合性检验信息;(五)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诉讼、仲裁等信息;(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的机动车排放召回信息;(七)需要报告的与机动车排放有关的其他信息。前款规定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告。3.经营者和零部件生产者信息报告。机动车经营者、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并通知机动车生产者。(五)关于召回条件根据《规定》,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排放危害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规定》涉及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都是中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GB18352.6规定了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六阶段型式试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检查的要求和判定方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在2025年7月1日前,第五阶段轻型汽车的“在用符合性检查”仍执行GB18352.5-2013相关要求。GB17691适用于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及其发动机的型式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新生产车排放监督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检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规定》在执行排放标准时,采用“老车老标准、新车新标准”的原则,符合法律要求和管理实际。2.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正常寿命周期内,整车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3.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指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满足标准要求,但存在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OBD)系统、排放系统使用软管及其接头、油箱盖防止燃油蒸发物排放、排放相关电控系统等要求不符合标准的情形。例如,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所有机动车应装备OBD系统,在产品全寿命周期内记录排放相关部件故障,且生产者不得对OBD系统进行改造。实际发现部分生产者通过改变OBD系统标定、预先关闭功能等方式,致使OBD系统应报故障而不报,逃避政府监管。不合理排放情形主要指机动车在标准工况下测试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标准限值,但在实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限值的违规排放。2015年德国大众在所产车内安装非法软件、故意规避美国汽车尾气排放规定,车辆实际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法定标准的40倍,被美国罚款43亿美元,涉及机动车1100万辆。前两种情形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形。第三种情形是在国外排放召回实践基础上的总结。(六)调查与认定规范《规定》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汽车产品缺陷调查与认定程序相比,虽然基本流程一致,但部分环节增加了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的要求。主要涉及:1.共同开展排放危害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一)机动车生产者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调查分析,或者调查分析结果不足以证明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二)机动车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三)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进行现场调查;(二)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情况;(四)委托技术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机动车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应当配合调查。2.共同处理生产者异议。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不存在排放危害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市场监管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对机动车生产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与机动车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采用论证、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等方式进行认定。3.共同实施责令召回。机动车生产者既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认定确认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书面责令机动车生产者实施召回。(七)其他说明1.关于与排放检验工作的衔接。统计分析发现,由于车主对消除排放风险的积极性不高,国外环境保护召回完成率普遍低于安全召回完成率。为此,《规定》创新性地提出了排放召回要与机动车排放检验衔接,明确在机动车排放年检时,检验机构要对召回范围的车主予以提醒,督促车主积极配合完成环境保护召回,切实减少排放污染。2.关于排放零部件生产者信息报告。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比,增加机动车排放零部件生产者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并通知机动车生产者的规定。三、分析排放召回对机动车产业的影响(一)机动车产业情况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20我国汽车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制造业利润增长4.0%。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全国7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全国有7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4个城市,31个城市超200万辆,13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超过500万辆,苏州、上海、郑州超过400万辆,西安、武汉、深圳、东莞、天津、青岛、石家庄等7个城市超过300万辆。2019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3.8万吨。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按车型分类,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客车CO和HC排放量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较高,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占汽车保有量7.9%的柴油货车,排放了60.0%的NOx和84.6%的PM,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二)《规定》实施的预期影响排放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实施数十年,对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水平,提高环境保护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排放召回单车召回成本可能高于汽车安全召回,《规定》短期内会给部分机动车企业,尤其是排放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和品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实施排放召回是必然趋势,《规定》会促使机动车行业更为重视排放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标准要求,倒逼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比如,机动车企业要加强排放相关的研发与测试,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产品;排放零部件生产企业应主动创新,开发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排放零部件产品。实施排放召回是趋势必然,企业只有主动对标差距,夯实基础,加强创新,才能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才能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真正成为世界汽车强国。2021-08-0614.5万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21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张工2021年7月22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第四条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第七条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第九条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第十条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第十一条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第十二条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第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第十四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第十五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第十六条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第三章三包责任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第二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主线束等特殊零部件和动力蓄电池的运输时间,以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修理时间。第二十五条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的,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退货的,销售者应当退货。第二十六条销售者为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赔偿消费者下列损失:(一)车辆登记费用;(二)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装饰费用;(三)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相关税费、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消费者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第二十八条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提出的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不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应当在答复中说明理由。符合更换或者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并出具换车证明或者退车证明;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第二十九条按照本规定更换的家用汽车产品,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第三十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改变。第三十一条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经营者对下列质量问题承担的三包责任:(一)消费者购买时已经被书面告知家用汽车产品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瑕疵;(二)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而造成的损坏;(三)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仍然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的损坏;(四)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第三十三条销售者销售按照本规定更换、退货的家用汽车产品的,应当检验合格,并书面告知其属于“三包换退车”以及更换、退货的原因。“三包换退车”的三包责任,按照当事人约定执行。第四章争议的处理第三十四条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四)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鼓励有关组织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服务。第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执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为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提供技术支持。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履行经营者义务,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三包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执行。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家用汽车产品,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和皮卡车。乘用车,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质量问题,指家用汽车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明示的质量状况,或者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家用汽车产品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致使无法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的情形。单次修理时间,指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至完成修理之时。以小时计算,每满24小时,为1日;余下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累计修理时间,指单次修理时间累加之和。第四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2021-08-0613.7万
 品质座驾,羽你同型!奔腾T77 PRO 2021款携李宁“五羽轮比”赛事广州上市 品质座驾,羽你同型!奔腾T77 PRO 2021款携李宁“五羽轮比”赛事广州上市 继不久前一汽奔腾携手李宁“五羽轮比”赛事在长春、西安和济南开赛之后,一场轰动车圈的跨界营销盛会赢得全网关注。7月31日,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花城广州,“一汽奔腾·李宁“五羽轮比”赛事广州站暨奔腾T77PRO2021款南部区域上市发布会,再一次以跨界、破圈的营销玩法,向全网释放精彩绝伦的潮流运动盛宴。本次奔腾T77PRO2021款南部区域上市,共发布五款不同配置车型,售价区间10.58-13.88万元,一并公布的还有“518服务权益”及购车政策,展示出了一汽奔腾对用户的十足诚意。跨界共创,实现品牌营销破圈共鸣1995-2009年之间出生的“Z世代”这一批人,热衷于追求各种圈层文化,既注重品质和体验感,又注重颜值,有着玩物不丧志、拼搏不盲目、积极不颓废的个性特质,像一股奔涌的热浪涌向汽车消费市场。在此背景下,一汽奔腾基于对市场和消费人群的精准洞察,立足全新品牌战略所发布的“中国奔腾,进取不止”的品牌精神和“悦享新升代”的品牌目标人群,深度洞察Z世代人群的购车需求。从联合国民综艺《奔跑吧》,再到携手李宁“五羽轮比”赛事打响,一汽奔腾通过跨界共创,将活力激情、拼搏向上的精神理念全面传递给用户,与之产生共鸣,从而圈粉更多的年轻用户。自五羽轮比赛事开赛以来,历经长春站、西安站、济南站,再到此次广州站燃情开赛,在引发全民热议的同时,更是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粉丝疯狂打Call。尤其是在奥运会如火如荼的举办期间,高水平的竞技活动固然引起全民关注,而代表大众参与的“五羽轮比”赛事,则让更多喜爱羽毛球运动的人触手可及。活动现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赵东表示,“随着一汽奔腾·李宁五羽轮比赛事活动在各城市陆续举行,更多的年轻人可以享受到精彩绝伦的比赛盛事,同时也感受和体验到奔腾T77PRO2021款所带来的至臻品质和驾驭乐趣”。品质进阶,奔腾T77PRO以硬核实力圈粉此次发布的奔腾T77PRO2021款也进行了多项升级,新车在原有的“帅、真、劲、显”四大卖点基础上,对易用性、安全性、舒适性、操控性以及精良品质五大维度全面升级,品质实力再次进阶,而售价则维持在10.58-13.88万元的区间,可谓加量不加价!在易用性方面,智能UI进行了强化升级,驾驶效率大大提高,同时增加了USB插口标识,使用更便捷。安全性方面,新车所搭载的倒车雷达响应速度得到提升,仪表盘增加AR贴膜提升了辨识度,同时车身扭转刚度达到19570Nm/°,整车安全性得到大幅升级。舒适性方面,整车NVH性能综合评价达到了6.5、座椅材质优化调整,并使用更细致的黄色缝线,底盘经过多轮调校优化,舒适性有效提升。操控性方面,方向盘按键进行了更加人性化的升级,操控更自如。精良品质方面,则进行了后悬架改善优化,内饰制作工艺及品控持续提升,倒车影像也由标清RVC改成高清的LVDS材质。携“五大升级”而来的奔腾T77PRO2021款,处处体现出一汽奔腾对产品品质的极致苛求和对用户体验的深度洞察,但本次发布会带来的惊喜不止于此。福利宠粉,持续为用户出行创造惊喜在产品超值惊喜下,一汽奔腾所提供的购车政策同样贴心给力。为了给用户提供“一次购车,终生无忧”的用车体验,奔腾T77PRO2021款南部区域上市发布会上还提供“518服务权益”和贴心的购车政策,带来更多惊喜。充分践行了“一切为了客户,一切服务于客户,一切谦敬于客户”的理念。其中“518服务权益”涵盖5项挚心承诺、1项安心保障及8项动心权益三大内容,共计14项车主权益,其中,5项挚心承诺包括30日免费退换、四季延时服务、全程快速救援、45min保养、纯正备件供应。1项安心保障,即连续续保享整车终身质保+5年免费机油;8项动心权益,包括免费回厂洗车、免费基础流量、免费添加油液、免费检测焕新、免费易损更换、特殊日免工时、免费事故拖车、免费轮胎质保。“518服务权益”覆盖了用户从购车、用车、到养车的场景,真正做到有承诺,有保障,无忧虑。同时一汽奔腾还推出了购车即赠千元交强险、千元定金抵万元购车款、至高10000元置换补贴以及3年0利率金融政策,真正让用户享受到全生命周期的贴心出行解决方案。通过与李宁“五羽轮比”赛事的跨界营销,以及不断完善产品矩阵、提升产品品质,一汽奔腾践行着“持续为用户出行创造惊喜”的品牌理念。此次奔腾T77PRO2021款在南部区域上市,凭借全新升级的产品品质和潮流共振的跨界CP,真正的打透年轻圈层,实现产品价值赋能和品牌高效传播的共同提升。2021-07-316.6万
羿配置曝光,给自己一个买“潮跑”的机会羿配置曝光,给自己一个买“潮跑”的机会随着汽车拥有量逐年增加,汽车废气排放及对石油资源的过度消耗所引发的环境、能源问题日益严重。控制汽车废气污染及石油的替代能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政—直努力致力于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各种低排放或零排放汽车,以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电动车是以电力作为能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机动车辆,电动车是典型的零排放车,是目前最具开发潜力的绿色交通工具。也可以说,纯电动汽车将是中国自主品牌弯道超车绝好机会。近日,获悉雷诺江铃集团基于欧洲设计师的新设计思维打造的首款新能源轿车“羿”全面曝光。据了解,新车定位为全球先锋智电轿跑,其将搭载EZOOM-Pilot3.0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并采用了双电机驱动模式,使其0-100km/h加速时间仅需5.8秒。外观上,“羿”承袭欧系经典工业美学,将先锋艺术与人文思考有机结合,1.94平方米超大月光全景天幕,采用镀膜夹胶工艺,玻璃内侧采用纳米级镀银涂层,隔热率提升达17.16%,极具辨识度的造型设计,LED光源来自全球顶尖品牌欧司朗,照射距离可达130米,隐藏式电动门把手:为整车带来极为流畅的车身线条并有效降低风阻,门把手可识别智能钥匙、手机钥匙实现感应弹出、闭合,自如进出。Double-key智能钥匙:全新设计的智能钥匙,红黑两种配色,材质握感一流,按键布局简洁明了,时尚与功能兼顾。羿产品定位全球先锋智电轿跑,以超极别智能、安全、驾趣、ECHO先锋哲学为核心点,为消费者提供更佳的驾乘体验。它拥有与自动驾驶头部企业联合打造的EZOOM-Pilot3.0,可实现部分高速道路及城市道路的辅助驾驶功能;强悍的双电机驱动,零百加速仅5.8s;引入科大讯飞车载生态,娱乐、生活应有尽有;大平层宽适空间、月光全景天幕、能量矩阵LED前大灯等构成的E.C.H.O先锋哲学,令人过目不忘。它不仅将自身定位为全球先锋智电轿跑,而且以智能、安全、驾趣、ECHO先锋哲学为自身的核心思路,在纯电动汽车的市场上不断发展,想要凭借自身的秘密武器在中端合资纯电动汽车市场分一杯羹,此次它在智能化、安全性、驾驶体验、先锋哲学方面的优化升级可以全方位为消费者提供愉悦满足、全面掌控、开放交互的新尝试。值得一提的是与自动驾驶头部企业联合打造,搭载TI最新一代自动驾驶芯片TDA4,拥有超高的核心算力,并搭载英飞凌最新一代ASIL-D安全级微处理器,全车配备24个传感器,可实现部分高速道路及城市道路的辅助驾驶功能。可靠的网联技术支持车辆空中升级。技术迭代,不断进化。200万像素前置双摄,APA一键自动泊车,HWA高速自动驾驶辅助,TJA交通拥堵辅助可以说智能出行体现的淋漓尽致。在安全方面,它也是超越同级,引入雷诺日产联盟ASES及AVES质量保证体系,整合世界一流品控体系与生产技术,匠心造就极致,全面领跑纯电时代。除了国内进行高温、高原、极寒、耐腐蚀测试外,也将车辆运到欧洲,完成各种道路测试。44块1500Mpa热成型钢:整车采用44块热成型钢铝复合材料,抗压强度高达1500kpa,增强驾乘安全保护。“口”字环形电池包保护结构:由高强度钢形成的口字环形电池包保护结构,专属设计,安全无忧,全域安全气囊:全方位的安全气囊保护,给予驾乘者全面保护。“能量工厂”于2017年奠基,历经三年潜心打造,整合了江铃集团及雷诺全球的优势资源,也将雷诺全球最前沿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融入其中。“能量工厂”秉承工业4.0标准,将科技智能、绿色环保、人文关怀、高效节能创新完美融合,可实现多平台、多车型的柔性化生产,是国内唯一覆盖A00级——A+级的汽车制造工厂。2021-07-287.2万
广汽埃安全球首家品牌直营体验中心开业,引领营销新生态变革广汽埃安全球首家品牌直营体验中心开业,引领营销新生态变革7月25日,广汽埃安全球首家品牌直营体验中心在广州天河正佳广场盛大开业。广汽集团冯兴亚总经理、正佳集团巨和平总裁、广汽埃安古惠南总经理等领导嘉宾出席本次活动。在开业庆典上,古惠南对业内首创的“直营+经销”双轨创新模式进行了解读,“广汽埃安首家直营体验中心的开业,意味着我们迈入‘线上+线下’同时直接服务用户的新阶段,实现用户价值的又一升华;同时也是渠道模式的创新变革,‘线上+线下’、‘车城+商超’、‘直营+经销’整个体系框架已搭建起来,标志着广汽埃安营销新生态进入2.0时代。”渠道模式创新变革,广汽埃安营销新生态进入2.0时代广汽埃安首家直营体验中心选址在亚洲最大的购物中心、国家4A级景区商圈正佳广场,这是广汽埃安“先进、好玩、新潮、高品质”品牌基因的生动诠释。广汽埃安致力成为世界领先和社会信赖的绿色智慧移动价值创造者,坚持科技创新,行业首创了直接连接并服务到每一位用户的新模式,开创了全新的用户关系体系。广汽埃安以APP为中心,持续为用户创造价值,构建起“产品、服务、社交、稀缺资源、商业共创”五大价值体系,赢得了用户青睐,累计销量超过16万辆,成为全球智能新能源汽车的头部企业。此前,广汽埃安在线上主要是通过APP直接联系用户,线下则通过经销商进行服务。品牌直营体验中心的开业,意味着广汽埃安线下直接服务创新布局的正式开始,迈入“线上+线下”同时直接服务用户的新阶段,实现用户价值的又一次升华。品牌直营体验中心的建立,是广汽埃安“金三角”服务模式的重大战略升级。另一方面,品牌直营体验中心的开业标志着广汽埃安渠道模式的创新变革,意味着“直营+经销”双轨模式的诞生。至此,广汽埃安“线上+线下”、“车城+商超”、“直营+经销”的整个体系框架已经搭建起来,标志着广汽埃安营销新生态进入2.0时代。当前“新四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创新层出不穷。作为广汽埃安首家直营体验中心,将肩负起探索未来营销创新的重要使命。广汽埃安将秉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渠道布局上坚持“经销为主,直营为辅”的发展思路,在核心区域逐步布局直营体验中心,打造渠道样板,建设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品牌高端化,与广大合作伙伴共享发展机遇。广汽埃安品牌直营体验中心打造了“前沿科技体验”、“生活美学空间”、“未来出行服务”、“场景汽车展示”四大功能体验,是用户休闲、聚会、增值、共创的生活社区。来到这里的客人,都能享受到埃安尊贵的服务,不但能深度体验最前沿的科技,还能品尝北鼻奶茶,体验时尚潮品。埃安车主更可享受专属的免费停车、免费充电服务,乐享美好时光。直营体验中心四大优势赋能,优化体验持续提升用户价值(1)前沿科技体验——首创一站式汽车前沿科技空间,畅享尖叫的科技体验。直营体验中心提供了AION全系车型的深度体验,更有科技体验官为客户提供1对1的讲解,保证每一位消费者都能体验到优秀产品与极致服务。这里展示了全球领先的GEP纯电专属平台以及弹匣电池系统安全技术,还有ADiGO激光雷达人像扫描、智能娱乐大客厅、24节气国风香薰等新奇好玩体验;更有超长距离、多路况的动态试驾体验,全场景深度智能科技体验,怎一个爽字了得。(2)生活美学空间——后浪专属的宝藏潮玩空间,年轻潮人的打卡圣地。直营体验中心不但可以深度体验AION产品,还能喝到汽车品牌首创跨界潮流茶饮“北鼻奶茶”,并提供炸街必备高颜值“埃安潮品”,让你轻松成为“这条街最靓的仔”;各式Ins风场景布置,必将成为天河商圈又一超好拍打卡圣地。(3)未来出行服务——提供“全天候充电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出行体验。直营体验中心是行业首个车主潮玩HOME,日常各类活动举办、闲暇打发时间皆宜;埃安车主可尊享品牌免费充电、预约免费停车位、积分兑换饮品、专属休息空间荣誉服务,充分体现优越感;广汽埃安搭建商业平台,与车主共创共赢。(4)场景汽车展示——“一站式”全场景产品体验,给消费者提供更舒适的体验感受。直营体验中心不设销售顾问,不设宣传手册,沉浸式看车,让用户放松身心,治愈城市焦虑症。未来,广汽埃安将继续依托广汽集团的战略部署,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和社会信赖的绿色智慧移动价值创造者,持续为用户创造价值,带来更多的“先人一步的科技享受”。2021-07-256万1
星空前脸,破圈而来!新帕萨特家族正式亮相星空前脸,破圈而来!新帕萨特家族正式亮相7月17日,2021(第二十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汽车博览会正式拉开帷幕。作为中国B级车界的“王者”,帕萨特上市21年间,经历了6次换代,超20次改款,上万项升级,凭借出色的产品力,已收获300万车主的青睐,此次亮相更是备外界受瞩目。新帕萨特家族在外观设计方面升级显著,最吸睛的莫过于全新设计的星空前脸,为帕萨特注入了更多时尚、动感的气息。据悉,这也是上汽大众首度在一款车型中启用不同的前脸造型。显然,面对国内新生代的审美趋势,上汽大众正在以更年轻化、多元化的方式重新定义经典。针对此次改款,上汽大众销售与市场执行副总经理、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俞经民说:“在我和300万车主心目当中,帕萨特一直是B级轿车的标杆。尤其在产品升级方面,帕萨特极其讲究!”星空前脸外观设计破圈而来全新的星空前脸采用更激进、前卫的设计语言,给人以焕然一新的感觉。格栅内部以银河星空为设计理念,运用参数化方式排布点状造型元素,呈现向外扩散的视觉效果,使整个前脸看起来更具活力。横向发光灯带与两侧纤细的大灯灯带相连,贯穿在密布的星空造型中,展现出浓浓的未来科技感。下格栅底部的镀铬饰条与两边C型饰条视觉上贯穿在一起,颇有气势,同时也质感十足。另一款点阵式精工格栅前脸,延续了帕萨特家族的经典设计语言,呈现不一样的精奢优雅。与现款相比,格栅整体呈现出更宽大的视觉效果,造型也更为简练动感。格栅内部点段式镀铬饰条精巧细致,呈矩阵式水平排列,数字感十足。鱼鳃式侧进气格栅采用高档高光黑材质,为前脸增添霸气动感的气息。格栅下部,水平的镀铬装饰件安插在黑色套件内,进一步增强了整车前脸横向和精致的视觉效果。车身侧面,新帕萨特黄金比例的车身线条依旧优雅迷人,双腰线与尾灯完美连接,为侧面增添力量感。“溜背”的设计,让这款车看起来更加流畅优雅,流线的C柱与动感尾翼完美衔接。修长的窗线在C柱微微的上扬,年轻灵动。尾部设计,型面饱满丰富,颇具东方流动的韵味。尾灯则进行全新的设计,造型新颖的贯穿式尾灯延展至车身侧面,进一步凸显了车体宽阔的视觉效果。尾灯内部进行全新的图案设计,点亮时行云流水般的优雅律动感即刻展现。共同亮相此次车展的还有新帕萨特PHEV,C型LED日间行车灯极具辨识度,更有PHEV侧标,彰显独特身份。质感如一内饰尽显精奢之美内饰细节上,新帕萨特家族也融入了更多时尚元素。立体高光黑装饰板贯通整个仪表台,将仪表盘和中控显示屏构成一体,尽显纯粹之美。横向金属质感饰条搭配高光黑饰板,增添内饰设计层次感的同时,更具科技风尚。全新三幅式方向盘,搭配高光黑触摸按键,营造内饰领先的科技运动感。质感极佳的高档座椅为驾乘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两套内饰配色主题满足高端用户的个性化选择:全黑内饰展现了深邃沉稳的整车氛围,同时散发着科技与动感气息;镶拼琥珀棕内饰则年轻时尚,淋漓尽致的体现了现代奢华风格。人性化空间多项前瞻进阶科技内在装备上,处处可见新帕萨特家族对用户体验的讲究。后排航空睡眠头枕,侧翼可调节,带来头等舱级的舒适体验。车内配备哈曼卡顿高级音响系统,打造360°环绕式音效体验,更有实用的手机无线充电功能,轻松摆脱充电线困扰。迎宾光影地毯灯,开关车门的瞬间自动亮起,让出行更具仪式感。在科技方面,新帕萨特家族搭载多项先进科技配置,如DLA智能远光灯会车跟车调节、PLA智能泊车辅助系统、LaneAssist车道保持系统、ACC高级自适应定速巡航系统等,全方位提升智能体验和驾乘安全性。面对市场年轻化趋势和数字化浪潮,新帕萨特家族顺应时代变化,不断进化,突破自我。此次亮相,星空前脸破圈而来,也展示出了上汽大众正以更开放的姿态拥抱年轻化。2021-07-188.4万1
颜值智慧兼具 新途观家族亮相粤港澳大湾区车展颜值智慧兼具 新途观家族亮相粤港澳大湾区车展7月17日,由新途观L、新途观LPHEV,2022款途观X组成的新途观家族于2021(第二十五届)粤港澳大湾区车展上全新亮相。新途观家族继承途观的品牌精神,在设计、造型、智能互联、科技配置等多方面升级,继续延续德系智能中型SUV的传奇。里里外外高颜值新途观家族造型很能打新途观家族在维持德系稳健、经典的设计风格的同时,造型更加动感,营造了一种自信、进取、充满力量的形象。新途观家族焕然一新的外观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全新的IQ.Light全LED矩阵式前大灯,兼具美感与智能,上扬的大灯造型配合贯穿的灯带设计,科技感满满。极具R-Line运动风格的高光黑下进气格栅,搭配两边惹人注目的C型镀铬饰条,运动感十足。加上梦幻深邃的全新天境蓝配色,极具个性。新前脸造型也运用到了PHEV车型上,新途观LPHEV的专属徽标和I形日间行车灯,彰显插电混动车独有身份。在内饰上,新途观家族也采用了全新的设计与布局,整体更加年轻时尚。全新12英寸悬浮式中控屏,充满科技感的30色氛围灯,充满光影交错的梦幻效果,让新途观家族里里外外都充满高颜值。过人智慧领先高能新途观家族驾辅实力让人放心不仅在内外造型上取得突破,新途观家族同样在智能全面升级,将人性科技带到消费者身边。值得一提的全旅程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搭载的系统芯片能达到每秒超2.5万亿次浮点的运算能力,毫秒间精准计算海量信息,让车主在日常行车中体验智能科技提升带来的便利。例如LaneAssist车道保持系统,车主在高速上行驶即便出现走神情况,也能主动修正方向,防止越线。而ACC自适应巡航技术可以大幅减轻驾驶疲劳每一次出行都能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而FrontAssist碰撞警告系统,在探测到前方有碰撞风险的情况下,系统还会自动干预,主动制动,不让任何危险有可乘之机。更有PLA3.0智能泊车系统,只需跟随系统指示,加减油门和换挡,就能自在从容地把车停入车位。让车主随时享受智能便捷。途观诞生于2010年,是上汽大众的第一款SUV,凭借出色的品牌实力和过硬的产品品质,受到消费者青睐,截至目前累计销量已突破240万,成为国内合资SUV市场的王者。新途观家族在外观造型与智能科技方面全面升级,势必继续延续途观品牌的传奇。2021-07-187.4万
东风悦达起亚智跑Ace上市  售价13.98万-15.78万元东风悦达起亚智跑Ace上市 售价13.98万-15.78万元于年轻人而言,一辆令人着迷的SUV的内涵,绝不止于驾驶这么简单,它更像是一把梦中的钥匙,或是一枚传说的魔戒,拥有它,便能激活一个新世界。同时,生命的基本逻辑是这样的:越年轻,越带感。空间的无限可能性,源自人体感知的突破。第六感之后,第七感是什么——泵感。7月12日,“高能氮泵SUV”智跑Ace上市,这款“高能泵感美学”的开笔之作,代表着SUV新的体验维度被正式开启。智跑Ace共推出5款车型,官方指导价13.98万—15.78万元,提供多媒体包、科技包、智行包、ETCS多种选装包,“独家定制”热血泵感。新车战力顶A,福利惊喜,即日起至8月31日,客户可享“0首付/0利息”、“免费保养3年6次”等购车福利。作为东风悦达起亚品牌重塑后的首款量产车,智跑Ace以百分百诚意,创4大顶A体验,得超燃青年独爱,开紧凑级SUV新风,实证东风悦达起亚领潮移动出行的革新之力,必将让年轻用户深感——此前所享,皆属平常。美是一种缘分,泵感用于锁定它“高能泵感美学”行内首秀,好车就要成为爱豆美的唯一道理,是不讲道理。“高能泵感美学”的灵感,就是来自于一种绝对的视觉征服,只需一眼,全面沦陷。智跑Ace凭顶A设计,创新演绎经典SUV的颜值身段。车身灵动,宣言年轻主权。繁星点阵式横向中网/瀑布流水式竖纹中网,加持战斧式“钻石切割”LED前大灯,够酷;18英寸虎爪式大轮毂、GT-Line专属活力橙色饰条,一眼入魂,够帅;车尾再造惊喜,装备垂直炫影LED组合尾灯,点亮后尤为引人注目,够靓。内饰更是泵感十足。智跑Ace以顶A工艺,强塑泵感科技运动氛围,创造出驾控太空飞船遨游星际的未来感。悬浮式10.25英寸显示屏、支持6向调节的电动高级皮质驾驶席、TPMS独立数显胎压监测、手机无线充电、空气净化器等,让科技咖、精致控、养生族也无可挑剔;超静音座舱,有效减少震动和噪音,带来“无声胜有声”的高级感。强是一种实力,泵感用于放大它1.5T发动机地表最强,好车就要有所担当泵感既是视觉张力,也是超燃动力,养眼动心,表里如一。智跑Ace以顶A动力,赋予超燃青年一段激荡风云。新车提供1.5T和2.0L两套动力,其1.5T车型搭载世界级动力新标杆——Smartstream动力系统,应用的全球独创第四代CVVD黑科技,被称为“人类近30年在汽车发动机领域的最大技术进步”。凭借地表最强1.5T发动机、7DCT变速箱,智跑Ace爆发出200Ps超强马力、百公里综合油耗仅6.0L,刷新紧凑级SUV性能巅峰。智控出位,智趣领潮,才够飒。智跑Ace融合顶A科技,让超燃青年超前驾临未来赛博世界。智控上,新车搭载百度智能互联系统3.0,集丰富的车载智能数据服务、车/家/移动终端实时交互、云端OTA升级为一体,超前实现人-车-家互联。安全上,其L2+级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包含高速公路驾驶辅助(HDA)、基于导航的智能巡航控制(NSCC)、360度全景影像(SVM)等超25项安全智驾功能(部分为选装),安全守护大幅超越同级。进化是无尽之路,梦想是不灭之光。激发第七感的“高能氮泵SUV”智跑Ace,只是东风悦达起亚“Movementthatinspires”全新品牌愿景下的首秀。东风悦达起亚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全民试驾活动,让消费者在体验中“发现新起亚”。想参与本次活动的消费者,可通过东风悦达起亚微信小程序“一起来亚”进行申请。全新起亚致力于通过产品、服务和品牌体验赋予用户灵感,相信人们可以在移动时获得新的体验,无限拓宽感受外延。起亚也将由此发轫,演绎一个精彩纷呈的起亚新格局。2021-07-136.4万
新车亮相并全球征名,捷途汽车开启全新“旅行+”共创平台新车亮相并全球征名,捷途汽车开启全新“旅行+”共创平台7月8日,“新捷途新旅途——捷途汽车品牌之夜”发布会在北京荣耀揭幕,发布会现场亮相的一款新车备受关注。新车曝光,造型动感科技新车型代号捷途X,采用了更加年轻化的交互设计,线条流畅饱满,整体造型兼具运动感与科技感,主要设计元素已足够触动当下90后和Z世代年轻用户的雷达。据悉,这款新车是捷途汽车最新的“昆仑”架构平台的首发车型,将搭载华为高阶L3级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智能座舱3.0和健康座舱4.0的最新研发成果,为用户前沿智能驾乘体验赋能。新车型尺寸将区别于捷途汽车现有车型,瞄准A级SUV阵营。技术层面,仍共享奇瑞集团的研发技术和资源,搭载奇瑞最强芯燃油动力平台、奇瑞“鲲鹏”动力平台。同时,新车在研发之出就秉承着用户共创和用户出行场景化的理念,每一个设计、每一个配置、每一个场景都来源于用户的反馈与验证。它不止于车,更兼顾了用户的出行场景、体验和情感。活动现场,奇瑞控股集团副总经理、JETOUR捷途汽车总经理鲍思语先生还公布了这款新车的全球征名活动,这将是捷途汽车首款由用户共创取名的车型,也是捷途汽车战略落地的进阶之作。场景定义汽车,满足用户需求共创新捷途在“新四化”浪潮的催化下,国内汽车消费结构随之升级,年轻化、多元化、个性化已成发展趋势,汽车逐步摆脱了单一的工具属性,进化为连接用户生活、工作的第三空间。捷途汽车敏锐地觉察了这一趋势,积极拥抱新的用户和消费生态,在三年时间内高效、精准地完成了燃油和新能源领域的双向布局,旗下捷途X70系和捷途X90系均已进入中国主流SUV市场。后续包含捷途X在内的SUV车系,包含硬派越野、硬派皮卡和MPV车型在内的跨界车系,以及全系同步的混动和生活空间系列车型皆在规划中。新成员的加入,无疑会进一步完善捷途汽车的产品矩阵,满足用户全场景出行的更高需求。活动现场,还有4辆基于不同用户使用场景打造的改装车型同步亮相,从纵横职场的单身精英到共创美好生活的情侣,从寄情山水的垂钓一族到纵享天伦的亲子出游,捷途将实现用户用车场景的全覆盖,为用户带来更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多维度践行“旅行+”战略。同时,捷途汽车近40万用户中已有超过10%的用户参与了产品研发,是用户参与产品改进人数第一的中国SUV品牌。“用行动定义旅途”,捷途汽车作为一个行动派,已经把传统汽车行业一次性的购车行为变为覆盖用户用车全生命周期的深度用户体验,这是实力的展示,也是诚意的体现。随着品牌战略的升级,未来,捷途汽车的产品研发将由功能式开发升级为场景式开发,携手用户开启产品共创新模式,让“捷途的用户”变为“用户的捷途”,创造更多的用户使用和体验价值。2021-07-098.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