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月6日购入比亚迪2025款宋PRO 75公里超越型车辆,仅1个月后,比亚迪即推出配置显著升级的智驾款车型,不仅配置升级,价格还比老款下降1万。这一市场行为直接导致本人所购车型的市场价值出现显著贬值(至少2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以及第十条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本人认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旧款车型,对本人的购车决策造成严重误导,本人购车时特意为了L2辅助驾驶功能选购了次低配版本,功能上却还远不如智驾款车型最低配版本的智驾系统,相当于加价买了更差的配置;2.在重大技术迭代(智能驾驶系统升级)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GB/T34400-2017)第5.2.3条款的规定,提前六个月向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3.产品价值严重缩水:同价位新车款配置显著提升,致使老款车型新车价格和二手价值骤降两万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要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提供免费技术升级服务,将本车升级天神之眼智驾系统;2.给予现金补贴2万元;3.提供等价权益补偿(如延长整车质保期限、赠送充电桩服务等)。本诉求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就其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