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尼桑经典轩逸,车辆在2023年6月份时。我发现右后叶子板油箱盖位置的车身有裂痕,当时去了购车的相关售后点说明情况,对方称不影响使用。由于其他原因一直未理会,直到2025年9月11日我加油时发现裂痕变严重了,周五早上我给厂家客服95027打电话说明情况。由于当时购买的北京航天正通专营店关了,厂家让我去当地的丽泽桥专营店。下午2点30分左右我到达门店,售后查看后确认有问题,告知要给我重新打磨、喷漆。我不同意,因为这是车身结构出现问题,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然后我又给厂家打电话,客服称已受理,让我保持电话畅通,可等了一下午也没人联系我处理此事。9月13日上午我又给客服打电话,客服竟然告诉我车已经过保了。但我的车明明在质保期内,有5年15万公里整车质保,购买新车时就有。9月14日我又发现主驾驶车辆门框边缘有明显生锈腐蚀,还有车身门框开裂痕迹。这车存在很大质量问题,有很大安全隐患。
我要求厂家给我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换车或者退车。截至今天上午一直没人联系我,没人理会。就在刚刚我又打了厂家客服,厂家态度很不好,说车已过质保,退车或换车不可能。我让他们给出解决方案,厂家也不理会、不回应,就这么耗着,厂家不作为。车身框架都能开裂,直到9月17日上午其它平台给我回复电话说,厂家说确实是车身开裂车辆有问题。9月16日的时候丽泽桥专营店售后给我回复说可以送我一次免费的喷漆和一次保养。我不同意,我觉得这个不是他们处理的态度,明显就是敷衍。车身框架一旦修复就属于事故车,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觉得这个不是送我喷漆和保养的事情,是他们车本身质量的问题以及缺陷。中途丽泽桥专营店和我说厂家问有没有实质性的要求,然后我也把我的诉求也说了一下,诉求1:要不按照现在你们新车的最低配落地价格回收我的车,要不就赔偿我的损失。直到现在马上快半个月了,厂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怎么解决,也不处理。
再说了,我要是卖车的话,举例说原版原漆能卖15万,你修复完才事故车了要是有人能接受的话就能卖到10万,这个中间有差价的。我也咨询过市场二手车评估了,像我目前车的情况即使不修复,谁看谁说也像事故是有问题的车,很难出手,毕竟是车身开裂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这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的诉求换车或者退车、赔偿。
我要求厂家给我一个满意的解决的方案,我也和厂家说明了我诉求一:退车或者换车;二:我当时购买的是豪华版落地价格是11万出头不到12万,你们已现在你们新车的价格回收我的车辆,现在你们新车的价格远远低于我当时购买车辆的价格;三:现在我的车原版原漆,假如我卖车的话原版原漆的车辆和维修过的车辆价格肯定不一样,中间有一个车辆贬值的费用。这个贬值的费用是由于你们出现产品质量车身开裂的问题直接导致,你们应该赔偿我一定的费用。期间我也给你北京丰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专营店,我把一些相关的材料也发给我北京丰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丰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后给我的回复就是专营店终止调解,这个期间厂家也一直没有联系过我,一直以来都是专营店和我沟通。我一打厂家客服电话,专营店就和我联系,专营店也说了我的诉求也和厂家反馈了,至于怎么解决还得听从厂家的,决定权还是在厂家。专营店售后都是微信电话和我通话,中间专营店说可以送我一块免费的喷漆和1次保养服务。我没有同意,我觉得这不是厂家处理问题态度,只是专营店为了了事情安抚敷衍客户的。
从9月13日至9月18日厂家一直没有出面主动和我联系过。在9月18日我拨打了东风日产乘用车厂家所在地的广州市广东政府服务12315电话投诉厂家,当时12315受理以后转交的厂家所在地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在9月23日下午16点33分的时候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和我联系,了解一下情况,我把情况和工作人员说了一下。当时我也和工作人员说你们需不需要我把一些相关的图片和材料给到你们,工作人员明确说不需要,就先了解一下情况,然后问问东风日产公司厂家怎么说,这个期间厂家还是一直没有主动联系我。直到9月24日下午4点我收到短息是广州政务发送的内容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情况的回复具体内容为:您好,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为082509181620309****的工单办理回复情况如下:一、经联系被投诉方东风日产公司并组织调解,该公司表示:1、客户车辆购于2020年12月,行驶里程7.8万公里,超出了新车保修期,处于延保期内。2、针对客户反馈的情况,经专营店检查确认为油箱口部位有细小开裂和生锈,专营店同意给予免费维修处理,但客户不接受。3、客户要求退换车、12万回收车辆或赔偿2万元,专营店已向客户解释保修政策,客户诉求无法满足。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我句终止调解。2025年9月24日通过平台短信回复市民。我现在认为既然厂家已经承认了产品存在问题了,为什么不给解决,而且以上短信内容厂家公司说得于实际都不符合,我没有要求厂家12万回收车辆。当时我提出的诉求是1:退换车;2:我当时购买的车辆办完落地价格是11万出头不到12万,要求厂家按照现在新车价格回收我的车辆,现在新车的落地价格应该是7万左右;3:现在由于你们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我车辆贬值,按照二手车买卖市场上面的价格来说,原版原漆的车辆于有问题的车辆价格是有差价的。这个差价就是车辆贬值费用,你车身出现开裂,是有问题的。即使你给我修复好了它也是事故车了,举例说明:原版原漆的车辆卖有可能买7万,现在你不是原版原漆是有问题的车辆就可能卖成3万了。而且有问题的车辆还不好买卖,连第三方鉴定机构都过不去。我要求厂家赔偿我相应的费用作为补偿,我认为我车辆发生问题的时间在2023年6月份就出现,这个时间段我的车辆还在3年之内的。5年15公里明确了是提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质保服务(整车质保),厂家就不应该以超出新车保修期为由拒绝我的诉求。厂家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一直就是专营店联系。但是专营店也说了,厂家也没有给到专营店的一个明确的解决的方案,总之就是没有解决,拖着也不解决。问专营店,专营店厂家没有回复,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厂家,就是这么个事情。
这都快过去半个月了,《民法典》第1203条有明确: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直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该责任不以“在保”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应当符合保障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完全,具备商品应有的使用性能。而根据《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汽车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汽车实施召回。我希望东风日产能够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并采取积极的行动解决我的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不仅购买了一辆汽车,更是购买了信任和品牌的承诺。东风日产作为一家知名的汽车品牌,应该意识到消费者的权益和声誉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