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购福田汽车,在当初行驶仅三万公里、保持原版原漆状态下,出现全车严重锈烂问题,具体情况如下:车辆于19年购买,21年首次发现生锈。彼时车顶、车身、底盘已全面锈蚀,且无任何接触腐蚀性物质、海水的经历,车漆均为原厂状态。发现问题后,购车4S店已倒闭,多次联系厂家,最后22年厂家协调了烟台的门店返厂处理,重新整车喷漆。后24年此问题再次复发,全车生锈加重,无奈之下通过网站投诉维权。24年秋,福田厂家协调烟台百泰汽车售后,为车辆进行全车喷漆处理。但此次维修仅维持不到一年,车身便再次全面锈烂。24年新喷的漆面清漆层已全部爆开,原有生锈部位锈蚀程度持续加重,车身外观损毁严重。经核实,与我同期购车、同在长岛使用的其他同款福田车均无锈烂问题,唯独我的车辆锈蚀不断恶化,本人可保证车辆从未浸泡海水及强腐蚀性液体。
结合车况判断,此问题根源在于车辆出厂时电泳层工艺缺陷。电泳层是整车防腐的核心基础,其工艺缺陷会直接导致车身早期生锈且问题反复。针对厂家提出的自费维修要求,本人无法接受,车辆首次锈烂发生在质保期内,虽经一次处理但未解决根本问题。厂家理应承担后续责任,而非推诿至消费者自费。
现强烈诉求:厂家免费为车辆重新进行全车高质量喷漆,彻底处理锈烂及清漆层爆开问题。若厂家无法妥善解决,本人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