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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P7销售不兑现给予充电权益服务的承诺,要求按电量等价金额退钱
小鹏汽车P7
2022-03-23
5.2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编号QT30850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2-03-23 14:12:47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青岛小鹏汽车
购车时间2021-07-20
车保状态首保
涉诉金额55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承诺充电权益无法享受,附近20公里内没有充电桩,电量虚标,可享受充电桩距离太远,车辆续航虚标,导致不是去充电的路上,就是充电回来的路上。要求速度解决就近充电问题,解决不了就按电量等价金额退钱。

2022-03-23 17:34
临时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288
完成率为86%
回复率95%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57
发表最终结果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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