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诱骗客户签下合同,交3000块订金,约定7月14号提车。此后店家以失误无车为由单方面违约致使客户无法提车,故而要求商家返还订金。商家先是拖延,最后又以合同里并未写交车时间为由否认当时承诺。认为销售不能代表公司,更不承认违约,不承认先前退还订金的承诺。投诉了以后更扬言不退还订金,态度恶劣至极。诱骗客户签下不恰当合同,诱骗订金,扰乱市场经营环境,实属欺诈行为。公司服务拖沓,投诉了两三天仍然得不到有效落实,一味拖延。
车主补充内容
2023-07-16 19:35
合同里3000块钱是填在已付“订”金一栏,按照规定可以退,但是销售店却不承认,不给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