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微信电话与销售人员周*沟通,确认裸车价7万元(图1)。然而到店后,对方以公司规定为由,强制加价2000元配置(含太阳膜、脚垫、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电动尾门)。付定金后,又称倒车雷达无货,需我自购(仅100-200元,图2、3)。更甚者,车辆开票价被改为60500元,配件7000元,服务费1000元,贷款贴息3500元不开票。周*谎称并书面承诺终身质保赔付上限与发票金额无关(图4,实际紧密相关)。经多次催促后签订合同,经核实后拒绝重开发票,仅愿以降低保费200-500元作为补偿,如重开发票要求我承担2000元费用。该行为涉嫌欺诈、强制消费及隐瞒重要信息,严重侵害消息者权益。
至今车款已全部支付,贷款也已下发。经销商现在嚣张得很,说我搞不赢他们。现在的诉求是:1、无条件重开7万元购车发票;2、按之前约定安装倒车雷达或承担1200元费用;3、保险不得强制捆绑销售,由本人自行购买;4、书面道歉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