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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5系厂家承诺后反悔且拒绝提供录音,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华晨宝马5系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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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宝马
投诉编号QT34296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2-27 10:43:06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宝马(中国)
购车时间2022-01-02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0.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于2023年在南京宝宁宝马4S店(下称“该店”)购买了品牌保养套餐。2025年4月,该店突然闭店,导致本人预付的保养服务无法兑现。针对该突发情况,本人多次致电宝马中国官方客服热线寻求解决方案。在沟通过程中,宝马客服明确作出以下承诺:1. 将本人未履行的保养服务转至其他授权4S店继续履行;2. 涉及维修返点款项,预计在两周内支付至本人账户。2025年5月26日,本人在再次致电确认时,宝马客服人员依然承认上述承诺的有效性。然而,次日(5月27日),宝马中国方面态度骤变,公然推翻此前承诺,拒绝履行义务。此后,本人为核实证据、维护权益,自5月29日至今已累计19次致电宝马中国要求调取并提供5月26日的通话录音。宝马方面不仅拒不履行原承诺,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提供录音,试图掩盖其承诺事实。

宝马中国的严重失信与违法表现:1. 公然毁约,出尔反尔:在官方客服作出明确书面/口头承诺后,仅隔一日便单方面全盘否定,视企业信誉为儿戏。2. 掩盖证据,阻挠维权:面对消费者19次正当且合理的取证要求,宝马中国百般推脱,拒绝提供能够证明其承诺内容的通话录音,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取证权。3. 涉嫌欺诈,态度恶劣:承诺时言之凿凿,兑现时百般抵赖,其行为模式具有典型的误导性,涉嫌构成消费欺诈。相关法律依据:宝马中国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我国多项法律法规: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违反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拒绝提供通话录音,致使消费者无法了解服务承诺的真实情况,侵犯知情权。3、违反第十六条(履行约定):客服作出承诺后拒不履行,构成违约,且利用其优势地位设置维权障碍。4、违反第二十条(真实宣传):客服前后说法矛盾,以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涉嫌欺诈。5、违反第五十五条(欺诈赔偿):其主观故意明显,客观上实施了虚假承诺,应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规定。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存通话记录,在用户要求时应依法提供。宝马中国作为服务提供方,拒绝提供录音涉嫌违规。

核心诉求:鉴于宝马中国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在处理此次售后危机中表现出的极端不负责任与商业诚信缺失,本人严正提出以下诉求:1. 立即履行承诺:请贵司立即无条件兑现宝马客服于2025年5月26日及此前所作出的全部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其他4S店完成保养服务、支付维修返点款项。2. 48小时内提供证据:请贵司立即调取并提供2025年5月26日及历次关键通话的完整、未经剪辑的通话录音,以正视听,还消费者以真相。3.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就贵司的欺诈行为,依法进行“退一赔三”的赔偿,并赔偿因贵司违约及拒绝履行给本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央视法制频道已于2026年2月20日专题报道了《4S店闭店潮下,你的保养承诺竟成一纸空文?》,聚焦的正是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宝马中国不仅未能吸取行业教训,妥善处理闭店遗留问题,反而以更恶劣的态度践踏消费者权益。其从承诺到毁约仅隔一日,19次沟通全无诚意,连最基本的通话记录都不敢提供,其商业道德之沦丧,令人震惊。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相关媒体介入调查,对这种背信弃义、公然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予以严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华晨宝马数据统计:
投诉量1719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61%
发表临时结果410
发表最终结果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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