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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HS7 PHEV后挡风玻璃无故自爆,厂家拖延推诿拒绝保修
一汽红旗红旗HS7 PHEV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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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红旗
投诉编号QT34431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5-21 10:59:4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舟山旗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10230
购车时间2025-09-09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24.48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先固定车辆停放位置无外力撞击的证据,如小区监控录像、周边环境照片等,证明玻璃爆裂非人为。同时,对车辆后挡风玻璃爆裂处及周边进行多角度清晰拍照、录像,记录原始状态。依据汽车三包规定,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厂家和4S店应负责处理。可再次联系他们,明确告知已留存证据,要求其派专业人员现场检测并出具书面报告,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于2025年9月19日,在舟山旗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弘生大道****区),购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生产的红旗HS7 PHEV新车。车架号:LFPH4CPPXS1B0****,车辆目前仍在整车三包质保期内。

2026年5月12日,车辆正常停放于小区正规停车位,后挡风玻璃无故自然爆裂,无任何外力撞击、人为磕碰痕迹。事发后我多次主动联系4S店及厂家400客服反馈问题,4S店未开展任何专业仪器检测,仅靠肉眼观察就草率判定为外力导致破损。厂家仅通过照片就直接沿用该错误结论,拒绝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验,也坚决拒不出具任何书面检测鉴定报告。沟通期间还两次强行挂断我的诉求电话,全程消极推诿、拖延处理,拒不履行汽车三包售后义务。

自2026年5月14日我主动反馈问题至今,厂家与4S店无任何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沟通解决方案。所有沟通均由我单方面发起,维权之路举步维艰。为保全车辆破损原始证据,我已明确要求保留车辆原始现场,坚决拒绝挪动车辆、拒绝拖车处理。近期本地将迎来连续降雨天气,破损的后挡风玻璃完全无法防水,极易引发车内进水、内饰发霉、电路线路损坏等一系列二次损失。该部分扩大损失完全是因厂家及4S店拖延不作为、拒不履行售后责任导致。

车主相关投诉
一汽红旗数据统计:
投诉量299
完成率为34%
回复率49%
满意度为26%
发表临时结果2
发表最终结果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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