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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库斯途4S店虚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北京现代库斯途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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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现代
投诉编号QT34290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2-22 20:46:5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本溪市汇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5-06-21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3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吴先生优先整理现有证据:1.完整保存购车协议、付款凭证(含转账记录);2.将三张发票与协议条款逐项比对,标注金额差异及项目不符处;3.固定销售人员诱导使用个人账户收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可向税务机关补充提交这些材料,重点说明发票开具时间异常、金额拆分逻辑矛盾、资金流向与协议约定冲突等关键点,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关于举报本溪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涉嫌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的举报信。尊敬的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导:您好。本人吴**,现就本溪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丰 4S 店”)及其关联方明山区达营汽车装饰店(以下简称 “达营装饰店”)在汽车销售过程中,涉嫌隐匿收入、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向贵局进行实名举报。本人愿对以下所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提供完整证据链供贵局核查。

一、 举报对象与基本情况:被举报单位一:本溪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788797****,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被举报单位二:明山区达营汽车装饰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504MA7D2X****,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二、 违法事实与核心证据:(一) 核心事实:购车交易概况。2025 年 6 月 23 日,本人与汇丰 4S 店签订《购车协议书》,约定购买库斯途汽车一辆,合同总价 132000 元。协议签订后,本人于 2025 年 6 月下旬完成全部购车款项支付,并提车。根据协议约定,车辆价款及随车赠送的装潢(装甲、膜、挡泥板、护板、行车记录仪等)均包含在 132000 元总价内。(二) 涉嫌偷税漏税的关键证据。严重滞后开票,隐匿收入,交易时间:2025 年 6 月完成交易并提车。开票时间:三张发票均开具于2025 年 10 月 31 日及 11 月 3 日,距离交易时间长达 4-5 个月。问题定性:正常交易应钱货两清、即时开票,商家在交易时未依法开具发票,长达数月未申报纳税。这属于典型的隐匿销售收入、偷税漏税。拆分开票,名目不符。三张发票金额分别为 5000 元、5000 元、2680 元,合计仅 12680 元,与合同总价 132000 元存在巨大缺口(缺口 117320 元,非 1.3 万)。发票项目为 “装潢配件”、“服务费”,但根据《购车协议书》约定,该部分内容本就是 132000 元购车款的组成部分,并非额外服务。商家将大额购车款拆分为小额服务票,涉嫌恶意拆分收入,逃避高税率(13%),适用低税率(6%、1%)。违规使用个人账户收款,《购车协议书》“注 3” 明确规定:“乙方不得将购车款项交付至甲方收款室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员(含销售顾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但实际交易中,汇丰 4S 店销售人员强制 / 诱导本人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部分购车款,资金不入公司对公账户,直接导致公司收入账实不符。这是其偷税漏税的直接手段,涉嫌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三) 涉嫌虚开发票的关键证据,开票主体与交易主体不符。本人交易对象为本溪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中金额 2680 元的发票(发票号:2521200000009297****)由明山区达营汽车装饰店开具。问题定性:交易发生于 4S 店,却由第三方装饰店开票,属于典型的资金体外循环和虚开发票行为,严重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事后补票,业务虚假。这三张发票均为本人在举报商家问题后,商家被迫补开的。发票记载的 “10-11 月服务 / 装潢业务” 在 6 月的真实购车交易中根本不存在。商家为掩盖之前的偷税行为,虚构业务、倒填日期补开发票,主观恶意极强,涉嫌虚开发票罪。

三、 举报诉求:请贵局依法对本溪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明山区达营汽车装饰店进行立案稽查,全面核查其 2025 年 6 月以来的财务及税务申报情况。追缴汇丰 4S 店因隐匿 132000 元真实销售收入而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其涉嫌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的行为,依法处以高额罚款。若情节严重,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令汇丰 4S 店就本人 132000 元购车款,依法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完整的增值税发票。

四、 证据材料清单(随信提交):《购车协议书》原件 / 复印件(证明交易主体、金额、时间、装潢内容)。三张涉事电子发票 PDF(发票号:2521200000009206****、2521200000009198****、2521200000009297****)。银行转账记录 / 流水(证明付款事实,含个人账户收款记录)。与 4S 店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截图(证明个人收款及补票背景)。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本人将积极配合贵局的调查取证工作,随时补充证据。恳请贵局秉公执法,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02-27
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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