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车的48伏锂电池发生了故障,叫拖车拖到店铺维修。之前已在品牌店铺买了终身保修的服务,期间有一次因在惠城区演达路东风日产4s店铺倒闭,并无通知我们。直到有一次需要保养时,开车到达倒闭店铺才发现,因此我们只能被迫在别的店铺进行保养。现在品牌店铺以我们没有按时在店铺保养为由,拒绝给我们保修,要求我们支付约为八千元的48伏锂电池更换费用。
我的诉求为要求品牌按照合同正常给我的车进行维修,第一、惠州演达路东风日产4s店倒闭,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通知购买服务的车主,导致我们在需要保养的时候未能找到店铺进行保养。第二、合同只写了包含我们的维修保养,但未指出我们只可以在相对应品牌店进行保养,也未明确说明若在其他店铺进行车的维护则不符合保养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