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5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无责),事故后车辆由贵店业务员郑先生主动联系我并接手对接至店内维修车辆左前部(有系统维修记录为证)。现在车辆进购买车辆的4S店常规维保(非投诉的4S店),拆解大灯后发现:当时车辆大灯支架有损坏,贵店当时对接保险公司时未按行业规范更换受损配件。在安装配件时发现问题,不但没有更换,反而私自使用玻璃胶强行固定,施工前后均未向我告知该情况及处理方式。目前残留玻璃胶无法彻底清理,配件装配错位凸起。这不仅影响外观,还存在明显行车安全隐患。
现正式向贵店提出要求:1、免费更换全新大灯支架,按原厂工艺重新装配,彻底清除残留玻璃胶,恢复车辆正常状态;2、针对违规施工、刻意隐瞒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并赔偿误工费、差旅费损失。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6-09 19:38
这是当时维修的记录,现在就是更换这些配件的部分位置,内侧打了很厚的玻璃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