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北京奔驰GLC三元催化器严重破损,厂家和经销商互相推诿拒绝质保
北京奔驰奔驰GLC
39分钟前
290收藏
投诉人
王先生
投诉品牌奔驰
投诉编号QT34714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9-30 10:15:41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郑州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里程数(KM)52961
购车时间2022-01-07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2.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您重点固定以下证据:一是保存经销商最初认可质量问题并同意分担费用的沟通记录(微信、录音、书面单据),这是对方自认的关键证据;二是要求经销商出具书面故障检测报告,明确写明"载体破损"而非笼统表述;三是调取维修工单和拆检照片,证明破损属内在缺陷而非外部损伤。法规层面,除引用GB18352.6外,还应援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发动机排放系统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修理,您车辆尚在三包期内,可据此要求厂家履行义务。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本人于2022年1月购买2021款奔驰GLC260L豪华型,目前行驶里程仅52961公里。近期车辆发动机故障灯点亮,经厂家授权经销商检测确认为三元催化器转换效率低下,拆检发现载体严重破损。

依据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控制装置(含三元催化器)须通过16万公里耐久性验证。本人车辆里程远未达标即发生失效,属于产品未达到国家强制性环保耐久性要求的质量缺陷,并非使用不当所致。经与经销商协商,对方已认可故障属质量问题,并约定维修费用2.1万元由经销商承担1.1万元、本人承担1.1万元。但在本人拨打厂家400服务热线反映情况后,经销商单方面推翻原承诺,拒绝继续处理,要求全部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多次致电厂家客服,问题至今未获解决。

我的诉求如下: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依据三包规定及国家排放耐久性标准,免费为本人更换原厂三元催化器;二、就该故障是否属于排放系统质量缺陷出具书面检测结论;三、督促授权经销商履行承诺、恢复售后服务,并就拒绝服务一事给出正式答复。

北京奔驰数据统计:
投诉量1532宗
完成率为83%
回复率98%
满意度为65%
发表临时结果60次
发表最终结果1次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