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8月14日在沧州比亚迪王朝网盛孚4s店购入秦L-DMi 120km领先型,现投诉比亚 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 代计划,产品命名诱导消费者。2025年2月10日比 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该行为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 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 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哨兵模式等 功能,致使本人所购车辆残值骤 降约1.5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 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三、厂 商宣传该品牌是国内首批L 3级别商家,根据2024 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中第5.2.3条 “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L3级以上自动驾驶、续航 提升>15%)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 知义务”。销售在购车时并没有提及智能驾驶研发进度,车辆更新情况。
诉求: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 贬值损失。2. 为2025款第二代秦L提供智驾 系统升级服务,哨兵模式升级服务,费用由商家负 责。3.官方应公开致歉并制定老车主专项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