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一辆奔驰汽车与他人发生碰撞,到张家港中升之星维修。他们收车后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大件零件,维修费用达57000元。导致我们车辆留下大额车损记录,直接严重贬值3万多元,(如果事前告知我们维修需57000元,我们就会到普通汽修店修理应该10000元左右,不会留下大额车损记录)。当时碰撞我们有拍图感觉不严重,只是前面保险杠损坏,机盖有轻微变形,估计维修应该在1万元内。当得知给我们修了57000元后,非常震惊。责问4s店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将定损金额告知我们,让我们决定是否在哪里修,修这么高费用导致我们车辆严重贬值。工作人员竟然说对方全责又不要你们出一分钱,我们说现在这样导致我们卖车贬值3万多。他说不知道你们要卖车,难道不要我们出钱及不知道我们要卖车就扩损维修吗。
后来我到店跟他们领导沟通,要求赔偿我3万元直接车损。领导也承认定损金额没有告知我们是工作人员失职,但是没有其他合理说法。
车主补充内容
2025-07-11 22:21
我致电奔驰厂方4008181188电话,厂方表示叫4S店跟我联系处理。当天4s店来电说:这个情况会再向领导汇报看怎么办,然后就几天一直都没有消息。我就又给厂方400打电话,先后几天分别又打了3次电话。厂方均表示会督促催促4S店处理,但是4S店再也没有联系我,就这样拖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