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蒋**。我郑重向您反映我在与上海汽车财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过程中遭遇的严重问题,并请求解除我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署的贷款合同。
2025年4月10日我前在泸州购买车辆,在购车过程中,车价99000元(首付20600元,贷款95000元)。工作人员以极为隐蔽且具有诱导性的方式,促使我签署了一份欺诈贷款合同。当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贷款利息四厘,后面索取资料拿手机操作直接滑到空白页给我签名说是授权查征信(旁边其他工作人员陪我聊天)。5月4号收到首次还款信息发现不对,向上海汽车财务集团有限公司问询收到还款计划和贷款合同(贷款合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笔年化率达13%点多的精品贷,车贷年化率也是11%点多,远超于宣传的月利息四厘)。偷偷隐瞒抬高利息以及诸多关键条款细节 ,只是一味强调贷款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能让我尽快提车,诱导我在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字。贷前和贷后上汽财务公司未有任何的电话或短信和我确认贷款信息(只有接到一个审核电话,还是现场工作人员跟着教我回答)。该贷款合同中的利息远高于市场正常水平,我曾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汽车销售商咨询同类贷款业务,同等贷款金额和期限下,正常的贷款利率应在3%-6%区间,而这份合同的贷款利率竟然高达13%,严重超出合理范围。
此次事件中,大众金融公司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严重的诱导和隐瞒欺诈,严重违背了我的真实意愿。这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致使我在违背本意的情形下签订了这份贷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无效,我请求解除这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贷款合同。为解决此事,我已多次尝试与工作人员及大众金融公司沟通协商,但均未得到合理回应。在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此事,对我的遭遇予以调查核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证据材料。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回复和帮助,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