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我在“泉州市大长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泉安北路****号)购买丰田卡罗拉(车牌号:闽C71***,VIN码:LFMAYACC6P074****),车辆“全程在该店保养”(共3次,有工单记录)。
2025年8月9日,车辆“安全气囊警示灯突然亮起”,当天送修后,4S店“口头告知”“安全气囊电脑模块非原装”,以此“拒绝履行保修义务”。且多次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均被推诿(如“领导不在”“流程未走完”)。随后,我联系“丰田400客服”投诉,厂家仅让4S店联系我,未解决实际问题。
我的诉求:1. 4S店“免费更换原厂安全气囊电脑模块”;2. 4S店出具加盖公章的安全气囊检测报告(明确模块是否为原装、故障原因);3. 赔偿我检修期间的“交通损失”。
车主补充内容
2025-08-25 22:43
交通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