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8月17日支付意向金99元,于8月29日支付意向金升定金2000元,共2099元。原溧水小鹏4s店销售李*于8月29日创建交付群,8月31日小鹏4s店更换销售顾问为方*,无人通知本人。并于8月31日解散原交付群,也无人通知本人。后一直无销售与我接触处理交付事宜,一直到9月7日询问交付问题,才有销售来与我接洽。8月31日至9月7日,无服务无顾问,交付一直处于搁置。销售冷淡,体验十分差,至今没有处理问题的态度。对小鹏交付定金后的服务态度体验极差,对后续的问题解决能力迟疑态度,故提出退款2099元。
小鹏汽车P7售后交付服务缺失,要求退款
| 投诉人 | 车先生 |
|---|---|
| 投诉品牌 | 小鹏汽车 |
| 投诉编号 | QT33981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09-12 21:42:32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小鹏汽车南京溧水汽车城销售服务中心 |
| 购车时间 | 2025-08-17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0.21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09-15
最终结果
小鹏汽车回复:鹏友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同步至门店处理,相关情况请您保持与门店的对接沟通,感谢您的理解。
小鹏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322宗
完成率为86%
回复率96%
满意度为8%
发表临时结果85次
发表最终结果2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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