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7月29日我在枣庄天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轩逸新车,晚上回家路方向沉重、跑偏,第二天发现前轮全向右,后轮全向左。到4s店一直拖到22年8月9日做定位检测数据,结果和我反映车辆问题完全一致,但4S店告知一点问题都没有,开坏了再修。后于23年6月1日去临沂日产4S店检测主销闪倾角、前束、外倾角、后倾角都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上所有检测结果证据证明了此车跑偏问题严重,底盘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属于缺陷车辆。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检查院监督都被驳回,第一山东众元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鉴定彭**报告书鉴定标准依据GB 18352.6-2016。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GB 1495-2002。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厂检验标准为GB 18285-2018。这些国家依据是排放、噪声等标准依据,完全和车辆四轮定位数据、底盘质量问题无任何关联,纯属假报告书。二次近期检查车辆合同识别码094633与交付车辆识别码094663完全不符,电话联系4S店告知你可以去法院告。服务态度从开始到现在都是店大欺客的态度,完全不管你车子问题,已属于欺诈。诉求退车退款,依法承担欺诈赔偿责任。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4-22 18:46
于2022年7月29日从枣庄天朗4s店提车,回去感觉方向沉重、跑偏。第二天看车,发现车轮不正,后与天朗4s店联系。直至拖到2022年8月9曰才给做四轮定位检测,检测数据结果与反映车辆问题完全一致。前两轮都向右斜,后面两轮都向左斜。4s店工检测人员告知此车一点问题都没有,不去解决问题,告知先开着出现问题再解决。后经过法院指定鉴定机构,4s店提供假数据,让其鉴定机构检测。四个参数只用两个参数,另外两个不由出现。在鉴定中4s店串通鉴定机构故意出具虚假报告,并在报告书中以排放和噪声的国家标准,来作为室内定位和底盘质量问题的无任何关联。并且在鉴定报告书中再次使用假数据,来达到混淆迷糊的目的,并且拖延五个月时间才出报告书。答复函中一假设出现外倾角和后倾角就有质量问题,因没出现就没有质量问题。这种谎荒谬的结论,而天狼4s店就拿这一点阻止我们维权。并且以这份假鉴定报告书,来说明出售的车辆没问题。并且在合同中识别代码为094633,实际交付车辆识别代码为094663,以偷梁换柱的行为交给我们次品车辆,造成车辆不能开。在地方上处处受阻,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诉求:此行为构成欺诈行为,要退车赔偿损失。
2026-04-22 18:49
这地方无法解决问题,他们背后有保护伞。我们已经走到无法维权地步,法院都可以拖我八个月时间才立案,逼迫我们撤诉。我们如果再走法律程序,岂不是重蹈覆辙吗。所以现在无法维权,无法走法律程序。
2026-04-25 19:38
本人于2022年7月29日,在枣庄天朗4S店全款购买东风日产轩逸全新轿车一台。详情:1. 提车当日返程途中,车辆出现严重跑偏、方向盘沉重、行驶异常等明显质量缺陷。次日发现车辆车轮角度不正,第一时间联系天朗4S店反馈车辆故障问题。2. 2022年8月9日、8月16日,天朗4S店对案涉车辆进行四轮定位检测,仅简单检测前束、外倾角两项数据,检测结果完全印证我反馈的车辆跑偏、方向异常等问题真实存在。但4S店无视客观检测数据,强行告知车辆无任何问题,要求我自行开走。承诺后续出现问题再维修,态度敷衍、拒不处理车辆原生质量缺陷。3. 因多次与4S店协商维修、退换事宜均无果,纠纷无法化解。后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委托山东众元鉴定机构对车辆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委托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鉴定机构无故拖延,直至2023年2月21日才出具鉴定报告。4. 本次鉴定全部依据天朗4S店单方面提供的检测数据,仅体现车辆前外倾角异常问题,刻意隐瞒车辆全部缺陷。经查实,天朗4S店与鉴定机构恶意串通、刻意掩盖车辆出厂固有缺陷,联手出具虚假、不实鉴定报告书,刻意弱化车辆质量问题,阻止我方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