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司通投诉9——无赖中的高手
大家好。
我于2009年4月6日购买的2条普利司通288,10.00-20的轮胎,使用了一个多月便成了滑轮。我从2009年投诉至今,普利司通一直百般推诿,等待有利于他们的情况出现。现在终于等到机会了,当他们知道我的两条废普利司通轮胎已经不见了后,终于承认无条件的去做轮胎质量鉴定。可是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最关键的证据已经没有了,他们才开始大方起来了,他们是知道已经死无对证了,这也是他们左等右等终于盼来的好结果。我现在终于佩服普利司通公司的领导有耐性,有策略,他们就是慢慢拖,拖到你的关键证据灭失后,再出来唱高调,说大话。我愿意无条件的出近万元为你的轮胎做质量鉴定。可是现在说这话又有什么意义呢。无非就是马后炮,说大话,即不花钱又能博得社会的认可,好感。为自己免费做宣传。现在于其花近万元做鉴定,不如对我的两条轮胎4600元的损失作出一点补偿。我认为这才是非常实际的做法。
总之,由于我的不小心,把两条使用了一个月的普利司通废轮胎这样重要的证据搞没了,责任应该在我。现在我应该无话可说。可是普利司通公司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了吗。普利司通公司从2009年至今已2年了,拖了2年的时间才作出无条件做质量鉴定的承诺,这种做法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居心,大家是一看就能明了的事情。
我认为普利司通公司作为一个跨国性的大公司,来到中国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而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提高自己的声誉和威望,来为全社会做出表率。而不应该只追求效益,致社会利益于不顾,只顾卖轮胎而不做售后服务,这等过河拆桥的事情在中国是不能长久的!这种做法最终只能走向灭亡。
锦湖轮胎虽然有质量问题,但是最终的召回措施还是值得普利司通学习和借鉴的。我强烈建议全社会的普利司通受害者集体都来声讨普利司通。让这等过河拆桥的无赖无路可走,无处可逃。最终只能乖乖的从中国滚回去。
投诉人;卢东
2011.5.12
1分
普利司通投诉9——无赖中的高手
| 投诉人 | 卢先生 |
|---|---|
| 投诉品牌 | 日产 |
| 投诉编号 | QT2893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11-05-13 07:05:12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普利司通 |
| 购车时间 | 2009-04-06 |
| 车保状态 | 首保 |
| 涉诉金额 | 55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1分)
完成/再投诉
车主相关投诉
2011-05-25 10:05
最终结果
普利司通回复:
关于江苏东台的消费者卢先生投诉的声明
汽车投诉网
首先非常感谢贵网长期以来对我公司支持和帮助。
江苏东台的消费者卢先生于2011.5.12投诉贵网,称“…我从2009年投诉至今,普利司通一直百般推诿,等待有利于他们的情况出现。现在终于等到机会了,当他们知道我的两条废普利司通轮胎已经不见了后,终于承认无条件的去做轮胎质量鉴定…”(http://www.qctsw.com/tousu/content/28930.html),该投诉内容严重歪曲了事实。 真正的事实是,也正如贵网所了解的,我司自接到投诉后,一直积极的与投诉人卢先生联系,争取尽快地解决问题。由于在鉴定机构的选择及鉴定费用的支付上,消费者不同意根据鉴定结果承担鉴定费以及由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的方案,致使鉴定迟迟无法进行。之后,对方不尊重事实,再次向贵网投诉称我司没有积极的应对。虽然消费者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鉴定,但我司为能够让消费者真正了解我司产品的品质,决定由我司承担鉴定的一切费用,将对方的轮胎送至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在我司起草相关协议,并取得了对方的认可,准备执行时,对方突然提出争议对象轮胎已经遗失。
鉴于消费者严重歪曲事实,对我司的声誉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为此特向贵网声明如下:
1、普利司通一贯重视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于无理的索赔要求,我司坚决予以拒绝。对于希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我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声誉。
2、希望贵网作为网络宣传媒体,杜绝歪曲事实的言论以及中伤、诽谤他人的言论的传播。消费者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凭空捏造我司在知道其丢失争议对象轮胎后同意承担全部鉴定费,而且在投诉中使用了大量的不良词汇,已经构成了对我司的诽谤。希望贵网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贵网的隐私政策的规定,采取措施,禁止发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的出现。
3、我司将根据事态的发展,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追究捏造事实者责任的选择。
特此声明。
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网站回复:
以上为普利司通回复的原文,我们网站对于这个回复不做任何评论,上述原文中部分内容属实,此投诉将在公示15天后做归档处理!
关于江苏东台的消费者卢先生投诉的声明
汽车投诉网
首先非常感谢贵网长期以来对我公司支持和帮助。
江苏东台的消费者卢先生于2011.5.12投诉贵网,称“…我从2009年投诉至今,普利司通一直百般推诿,等待有利于他们的情况出现。现在终于等到机会了,当他们知道我的两条废普利司通轮胎已经不见了后,终于承认无条件的去做轮胎质量鉴定…”(http://www.qctsw.com/tousu/content/28930.html),该投诉内容严重歪曲了事实。 真正的事实是,也正如贵网所了解的,我司自接到投诉后,一直积极的与投诉人卢先生联系,争取尽快地解决问题。由于在鉴定机构的选择及鉴定费用的支付上,消费者不同意根据鉴定结果承担鉴定费以及由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的方案,致使鉴定迟迟无法进行。之后,对方不尊重事实,再次向贵网投诉称我司没有积极的应对。虽然消费者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鉴定,但我司为能够让消费者真正了解我司产品的品质,决定由我司承担鉴定的一切费用,将对方的轮胎送至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在我司起草相关协议,并取得了对方的认可,准备执行时,对方突然提出争议对象轮胎已经遗失。
鉴于消费者严重歪曲事实,对我司的声誉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为此特向贵网声明如下:
1、普利司通一贯重视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产品的售后服务,对于无理的索赔要求,我司坚决予以拒绝。对于希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我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声誉。
2、希望贵网作为网络宣传媒体,杜绝歪曲事实的言论以及中伤、诽谤他人的言论的传播。消费者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凭空捏造我司在知道其丢失争议对象轮胎后同意承担全部鉴定费,而且在投诉中使用了大量的不良词汇,已经构成了对我司的诽谤。希望贵网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贵网的隐私政策的规定,采取措施,禁止发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的出现。
3、我司将根据事态的发展,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追究捏造事实者责任的选择。
特此声明。
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网站回复:
以上为普利司通回复的原文,我们网站对于这个回复不做任何评论,上述原文中部分内容属实,此投诉将在公示15天后做归档处理!
投诉人打分
1分,满意
东风日产数据统计:
投诉量4874宗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2%
满意度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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