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民杨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其购车遭遇疑似展车问题,与4S店产生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9月17日,杨先生在泰州顺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参加吉利银河新车发布会,预订了一辆吉利银河M9天屿蓝二驱顶配车,次日交纳5000元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销售人员告知次日可提车。提车当天查库存时,杨先生发现同款车型和颜色仅有一辆展车,明确表示不要展车,销售人员承诺有新车到店再通知。10月12日,销售人员通知杨先生13日提车,提车现场杨先生发现车辆铭牌显示制造日期为2025年7月,提出质疑,对方否认是展车或库存车。杨先生提车回家后,登录手机APP发现该车8月有18次充电记录,充电量39.6度;9月有17次充电记录,充电量70.3度,两个月充电次数多达35次,这让他更加怀疑是展车,于是再次与4S店沟通要求提供出入库、PDI材料等信息,均被拒绝,随后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反映并提交调查申请。

车辆铭牌显示,汽车制造时间为今年7月
12月5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根据4S店提供的物流信息,查询到杨先生所购车辆到店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杨先生认为车辆到店日期与销售人员告知店里没有新车的情况矛盾,且因未能在9月28日前提车错过国家补贴2万元,希望4S店赔偿损失。


汽车APP显示9月份充电次数17次
12月5日上午,泰州顺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否认销售给杨先生的是展车,称车辆符合标准新车。对于充电次数多的疑问,王先生解释汽车从工厂下线到交付客户,工厂要多次检测,抽检、复检会使充电次数增多;车辆到店后也要定时充电,防止电池亏电损坏,可能这辆车被抽检所以充电次数多,但无法查询具体充电位置。对于车辆8月18日到店却未及时交付,王先生称是因之前有客户预订但未付款,才将车给了杨先生。王先生还表示杨先生未领取10月份前国家补贴,目前仍在摇号申请下一批国补,4S店已通知其可申请地方补贴,会进一步友好协商解决。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查询到,该车到店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当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以杨先生家人名义拨打吉利汽车客服热线,客服人员核实后称杨先生的车是新车,新车标准不看充电次数看里程数,针对充电35次是否正常的问题,表示核实后会回复,但截至发稿前未进一步反馈。12月8日,记者再次采访吉利汽车客服热线,客服人员称核实后答复,当天下午接到泰州4S店负责人王先生电话,称吉利汽车总部要求经销商答复记者问题,目前已和杨先生协商解决方案,会尽快妥善解决。
江苏省产品质量(汽车工程)鉴定专家肖强表示,充电35次不能直接认定是展车,展车常因频繁通电演示需多次充电,但新车也可能因出厂检测、4S店入库检查有充电记录,还存在4S店用便携式充电枪因设备或电路问题导致系统误记多次充电的特殊情况。新车多次充电的原因有激活锂电池活性、校准电量显示、检测电路稳定性等。肖强建议若想确认是否为展车,可查看车辆内饰有无试坐痕迹、外观有无划痕,核对出厂日期是否过久,也可要求4S店提供后台数据核实充电时段和车辆状态等关键信息。

杨先生表示,提车时车辆上有划痕
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鹏认为,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展车未办理注册登记,在法律程序和销售手续上被认定为新车,但它并非消费者普遍期待的完美新车状态,因展示可能导致内饰磨损、电子设备记录多个蓝牙连接、车身漆面细微划痕等情况。消费服务合同建立基础是双方诚实守信,顾客明确不要展车,车商应提供非展车新车。该车35次充电记录证明提车前可能被频繁使用,非客户心目中“全新商品车”状态。律师建议消费者和销售方优先调解协商,调解无效可考虑法律诉讼,诉求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条款,最终认定由法院裁决。
目前,事情仍在处理中。
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