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车辆以27km/h行驶时突发制动失效(制动距离>5米),导致追尾事故。经查证存在以下设计缺陷:1. ABS异常触发:制动力骤减致车辆失控;2. 鼓刹设计缺陷:4S店承认刹车片尺寸不足;3. 真空泵间歇失效:刹车助力失灵。二、厂商违法事实:1. 拒检ABS模块:违反《汽车三包规定》第18条;2. 拖延检测义务:事故后2月要求车主自费检测;3. 隐匿EDR数据:违反GB39732-2020第4.2条。三、不合理处置:1. 售后服务站提出“回购需车主承担1.5万元亏损”;2. 拒绝签署第三方检测协议(检测机构已联系待命)。四、投诉诉求:1. 紧急检测:72小时内完成ABS/真空泵/制动总成全检,出具CNAS资质报告;2. 免费维修:更换全部缺陷部件;3. 赔偿与道歉:全额赔偿事故损失(含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书面公开致歉;4. 行政介入:请国家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
车主补充内容
2025-09-07 13:29
厂家与售后服务站混淆事实,车辆出问题后应付检测,只看刹车盘外观,就对此判定没问题。还谎称全面检测都做过了,之后隐匿车主车辆本身的EDR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