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18日从北京汽车制造厂莎车直营店购买一辆汽车,2025年1月2日发动机出现故障。随即拨打售后,售后人员赴现场进行简单维修后离开。2025年1月8日发动机再次出现故障,售后随即进行了维修。2025年1月19日车辆发动机再次出现故障,联系厂商把车拖到维系店进行维修,更换了节温器,更换完毕后开回家了。2025年1月26日车辆发动机再次出现故障,联系售后,售后于2025年2月2日将车辆拖走,放至维修店维修。经进一步检测,售后得出改车出厂时发送机有瑕疵,无法维修的结论。截至目前,该车依然存放在售后拉过去的维修店。
车主本人是一名普通农民,购买这辆车是为了用于生产生活,提高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买来至今,车辆发动机频繁出现问题,一次次送去修理,一次次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对本人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时购买车时签订的购车合同也在汽车销售员那儿,他们以办理车辆贷款为由未提供给本人,本人也未享受到相关的购车补贴政策。此次购车体验特别差,对本人造成了不少的经济损失。现在本人只有一个诉求,要么给本人换一辆同样型号的新车,要么将购车款退还本人,本人不接受车辆更换发动机的处理方式。希望本人的诉求能得到回应并妥善解决,感谢。







